全新正版 急速发货
¥ 36.6 4.7折 ¥ 78 全新
库存4件
作者吴震宇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13227447
出版时间2019-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8元
货号28548269
上书时间2024-12-24
六年弹指一挥间。六年之前,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漂洋过海,负笈海外。在一年前的10月份,我完成了我的学习。在法国的这六年间,我锻炼了意志,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明白了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自我感觉是非常有收获的。这些收获凝结在我的博士论文之中。今天它能够出版,我感到非常荣幸。
我开始写作博士论文时的情形,可以用“筚路蓝缕”四个字来形容。我的论文终的题目是《股权转让的中法法律制度的比较》;然而在开始申请的时候,我用的题目是《股权善意取得(bona fide acquisition)的中法法律制度的比较》。在我国“善意取得”四个字指的是在标的物出让人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受让人因为其不知情而能够获得优先于标的物的真实权利人,从而获得标的物的制度;因此我初的论文题目是想着重讨论非股东处分股权时,善意的受让人和真实权利人之间的权利保护问题;我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是因为这是我国学者比较热衷于讨论的问题,也是我国实在法上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我的导师Pierre Mousseron教授将我的题目理解为用“善意”这一原则来解决股权转让中受让人和出卖人之间的纠纷。Mousseron教授这么理解,是因为在法国的股权转让实务中,出让人和买受人之间的纠纷才是讨论的重点。因此,我和我的导师在都能理解英文的情况下,其实完全不能理解对方表达的意思,这导致我在接下来一年半的工作,都无法获得导师的认可。后来慢慢地阅读法语中相关题目的文献,我才开始理解法国学者对这个题目的关注重点,并将论文的中心放在股权的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关系中,以及买受人的保护的问题。和导师的相互不理解导致论文开始时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是我的论文开始时遇到的个问题。在写作中我遇到的第二个比较大的问题,是语言的问题。我是在法国读的博士,学术语言按理应该是法语。然而我在出国之前只学过半年左右的法语,在经过半年的学习和写作之后,我的导师Mousseron教授依然不满意我的法语写作水平。正当我灰心丧气之时,他为我争取到了用英文撰写毕业论文的机会,因此解决了这个问题。除了这两大问题之外,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小问题。克服它们的过程,也是我学习和成长的过程。终,我完成了博士论文的撰写,这就是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著作。
本书所关心的,如前所述,是股权转让中,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中,受让人的保护问题。之所以我们要特别关心受让人的保护,是因为股权转让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买卖,其受让人显得尤为脆弱:一方面,股权缺乏统一的价值,其价值只能通过个案的认定,而这种认定非常依赖于相关信息的获取;相比出让人这种公司的内部人士,受让人获取相关信息尤为困难,这就导致了受让人往往支付过高的价款而获得质量较低的股权。另一方面,作为股权价值的终承担者的公司,其重要的资产之一是其客户资源;在股权转让之后,出让人完全有能力通过重新开业与标的公司竞争的方式,攫取标的公司的客户资源,因而导致受让人获得的公司股权贬值。股权转让的这两种特征所导致的受让人的脆弱性,其实是可以依靠双方预先通过约定加以改善的。在保护受让人这个目的上,法律的预先规定其实并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会阻碍约定保护发挥其作用。考察法国法,我们可以看到,股权转让受到大量的实在法规定的调整,因此产生了大量的“人造的问题”。相比于法国法,中国法对于股权转让这个问题,其实缺乏准确的规定。然而,笔者通过比较两国的相关制度意外地发现,中国法上缺乏相应的制度,恰恰给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发挥的空间,因而在一定意义上消灭了这些人造的问题。
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告诉法国读.者,对于股权转让中受让人的保护这样复杂的问题,不应依赖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是应该诉诸精心撰写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本书对中国读者也是有一定益处的:一来,它提醒我国读者,股权转让话题中尚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未被我国学者重视,我国学者关心的受让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固然重要,然而股权转让中本质的问题,其实应该是受让人和出让人之间的关系。二来,它给我国读者以警示,对于股权转让这样复杂的问题,不能仅仅指望实在法的直接规定;法学研究的重点,也许不应局限于法律应该规定什么,还应研究法律不应该规定什么。
对于本书的问世,我要感谢我的博士导师Pierre Mousseron教授,没有他这么多年的精心指导,也就没有我的进步和论文的完成。我还要感谢西南民族大学的马健教授,他对本书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后要感谢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的提老师,她对本书的编辑做了许多必要而宝贵的工作。
股权转让这种交易相对于其他买卖来说,具有特殊性:股权的买受人尤其脆弱。股权买受人的这种脆弱,其实是能够通过律师的帮助,通过合同工具来解决。上述合同工具如果要发挥应有的作用,是需要有意思自治作为保障的。然而,在法国法上,这种自由却受到实在法极强的干预。《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通过比较法国法与中国法中有关股权转让的制度,揭示了股权转让领域中法律干预谦抑性的必要性。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可作为我国学者了解法国合同法相关制度的参考书,也可作为实务部门人士从事对法业务的参考书。
吴震宇,男,四川成都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博士。获得中国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现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Introduction
Ⅰ.Research scope
Ⅱ.Research interests
1 Purchase in General
1.1 Elements
1.1.1 Consents
1.1.1.1 Vices du consentement under French law
1.1.1.2 Vices du consentement under Chinese law
1.1.1.3 Comparison
1.1.2 Content
1.1.2.1 Content under French law
1.1.2.2 Content under Chinese law
1.1.2.3 Comparison
1.1.3 Price
1.1.3.1 Requirement of price in France
1.1.3.2 Lack of requirements of price in China
1.1.3.3 Comparison
1.2 Effects
1.2.1 Garantie des vices caches
1.2.1.1 Garantie des vices caches in France
1.2.1.2 Garantie des vices caches in China
1.2.1.3 Comparison
1.2.2 Garantie d'eviction
1.2.2.1 Garantie d'eviciton under French law
1.2.2.2 Garnatie d'eviciton under Chinese law
1.2.2.3 Comparison
Conclusion of Title 1.2
Conclusion of Part 1
2 Purchase of Shares
2.1 Protections by the operation of law
2.1.1 Legal protections against overpricing
2.1.1.1 Legal protections against overpricing in France
2.1.1.2 Legal protections against overpricing in China
2.1.1.3 Comparison
2.1.2 Legal protections against competition by sellers
2.1.2.1 In France
2.1.2.2 In China
2.1.2.3 Comparison
2.2 Legal restrictions
2.2.1 Restrictions to price clauses stricto sensu
2.2.1.1 More restrictions in French law
2.2.1.2 Less restrictions in China
2.2.1.3 Comparison
2.2.2 Restrictions on leonine clause
2.2.2.1 Restrictions under French law
2.2.2.2 Restrictions under Chinese law
2.2.2.3 Comparison
2.2.3 Restrictions to competition clause for protecting the debtor
2.2.3.1 Restrictions in France
2.2.3.2 Lack of restrictions in China
2.2.3.3 Comparison
2.2.4 Restrictions to competition clause for protecting the market
2.2.4.1 Restrictions in France
2.2.4.2 Restrictions in China
2.2.4.3 Comparison
Conclusion of Title 2.2
Conclusion of Part 2
General Conclusion
Ⅰ.What has already been developed
Ⅱ.What is yet to be developed
Biblographie
Index
股权转让这种交易相对于其他买卖来说,具有特殊性:股权的买受人尤其脆弱。股权买受人的这种脆弱,其实是能够通过律师的帮助,通过合同工具来解决。上述合同工具如果要发挥应有的作用,是需要有意思自治作为保障的。然而,在法国法上,这种自由却受到实在法极强的干预。《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通过比较法国法与中国法中有关股权转让的制度,揭示了股权转让领域中法律干预谦抑性的必要性。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可作为我国学者了解法国合同法相关制度的参考书,也可作为实务部门人士从事对法业务的参考书。
吴震宇,男,四川成都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博士。获得中国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现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广州
¥ 42.67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广州
¥ 42.60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广州
¥ 42.63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广州
¥ 42.65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广州
¥ 42.64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无锡
¥ 54.60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东莞
¥ 44.00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南京
¥ 51.48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无锡
¥ 54.60
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的中法比较研究(英文版)
全新广州
¥ 42.35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