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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类犯罪法律实务与国际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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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盈科律师事务所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79528

出版时间2023-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0元

货号29583646

上书时间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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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以中国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为背景,系统地探讨了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全书共分“林木篇”“农用地篇”“环境污染篇”'动物篇”“矿产篇”“国际视野”等多个部分,重点讨论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罪名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书通过研究环境资源领域多个罪名的认定和适用问题,结合理论与司法实务,详尽地总结了各类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的实践经验,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中所存在的疑难问题,厘清了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认定中的争议问题。
  本书不仅可以帮助读者更为深入地理解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性质、构成要件、适用标准和防控机制,还可以为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实践方面的参考。
  本书还从国际视野上探讨了其他国家控制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经验,提炼出了相关国家司法裁判的经验和理论进展。



商品简介

  本书以中国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为背景,系统地探讨了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全书共分“林木篇”“农用地篇”“环境污染篇”'动物篇”“矿产篇”“国际视野”等多个部分,重点讨论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罪名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书通过研究环境资源领域多个罪名的认定和适用问题,结合理论与司法实务,详尽地总结了各类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的实践经验,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中所存在的疑难问题,厘清了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认定中的争议问题。
  本书不仅可以帮助读者更为深入地理解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性质、构成要件、适用标准和防控机制,还可以为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实践方面的参考。
  本书还从国际视野上探讨了其他国家控制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经验,提炼出了相关国家司法裁判的经验和理论进展。



作者简介

  康烨,盈科上海高级合伙人、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监事会副主任,盈科第四届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刑动派” 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务导师、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校外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校外职业导师、上海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工商联信息技术商会法律服务分会会长。曾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2020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辛本华,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授课教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校外职业导师,“刑动派”团队负责人。曾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张西东,刑法学硕士,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授课教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校外职业导师。
  张温娴,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律师,工作期间曾办理多起公安部督办,专案组专案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龚梦婕,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律师。
  徐娇娇,盈科上海刑事诉论法律事务部律师。
  董奥迪,微科上海州事诉论让律事务部律师。



目录

第1章 林木篇
 通过认购碳汇的模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案件看“生态司法 碳汇”
——吴某辉滥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数量和林木价值如何计算
——伍某华、伍某威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中的违法所得问题
  ——以徐某某、姜某某等人滥伐林木罪,张某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为例
滥伐林木罪中的鉴定问题
——以张某某、王某某滥伐林木再审案为例
刑事审判中的恢复性司法理念
——王某祥盗伐、滥伐林木案
准确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及客观行为
 第2章 农用地篇
——北京六合成农业有限公司、胡某、马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生态修复与罚金刑在农用地犯罪中的适用
——福州市源顺石材有限公司、黄某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单位实际控制人认定以及司法鉴定意见在精准量刑中的运用
——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区分非法占用与合法占用面积,处理好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行刑衔接
——攀枝花市攀西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我国农用地犯罪法益保护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
——宝鸡秦川金鑫生态牧业有限公司、李某昌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村委会的主体地位探究
——以李某某、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为例
“三权分置”视角下,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保护法益的诠释
——以姚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为例
第3章 环境污染篇
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环境污染行为如何认定
——以盛开水务公司污染环境案为例
环境污染企业合规不起诉
——张家港市L公司、张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
 层层转包式固体废物倾倒如何确定直接倾倒者、中介人及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法律责任
——姚某某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如何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以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吴某某、黄某某等污染环境罪案为例
三大公益诉讼助力保护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诉海南A公司等三被告非法向海洋倾倒建筑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
环境污染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认定
——程某某、肖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第4章 动物篇
人工繁殖与野外生存对实质危害的认定影响
——以南京鹦鹉案为例
从程序出发的综合辩护对案件结果的积极影响
——以杭州鹦鹉案为例
第5章 矿产篇
涉案矿砂的环境资源价值、经济价值
——高某某非法采矿罪案件减轻处罚
采矿权许可期间的取得物再利用不违法
——以徐某发非法采矿无罪案为例
鉴定报告在非法采矿行为认定中的作用及局限性
——以杨某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案为例
第6章 国际视野篇
大众“排放门”的高昂后果
——美国诉大众汽车公司案
环资犯罪中被告人的犯罪故意问题
——美国诉Weitzenhoff案
日本环境刑事法律体系的展开
——以“日本大阪国际机场噪声诉讼案”为切入
欧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展开
——以多瑙河大坝案(加布奇科沃-大毛罗斯项目案)为引
美国能源巨头因过失排放石油付出惨痛代价
——美国俄亥俄州诉杜克能源公司过失排放石油案
第7章 法律法规篇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2.《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司法解释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选)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10.《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
 11.《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1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14.《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
三、司法指导文件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
 3.《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解答》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节选)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
 7.《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收购、运输、出售部分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8.《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
 9.《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10.《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11.《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12.《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



内容摘要

  本书以中国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为背景,系统地探讨了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全书共分“林木篇”“农用地篇”“环境污染篇”'动物篇”“矿产篇”“国际视野”等多个部分,重点讨论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罪名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书通过研究环境资源领域多个罪名的认定和适用问题,结合理论与司法实务,详尽地总结了各类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的实践经验,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中所存在的疑难问题,厘清了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认定中的争议问题。
  本书不仅可以帮助读者更为深入地理解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性质、构成要件、适用标准和防控机制,还可以为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实践方面的参考。
  本书还从国际视野上探讨了其他国家控制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经验,提炼出了相关国家司法裁判的经验和理论进展。



主编推荐

  康烨,盈科上海高级合伙人、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监事会副主任,盈科第四届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刑动派” 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务导师、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校外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校外职业导师、上海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工商联信息技术商会法律服务分会会长。曾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2020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辛本华,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授课教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校外职业导师,“刑动派”团队负责人。曾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张西东,刑法学硕士,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授课教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校外职业导师。
  张温娴,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律师,工作期间曾办理多起公安部督办,专案组专案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龚梦婕,盈科上海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律师。
  徐娇娇,盈科上海刑事诉论法律事务部律师。
  董奥迪,微科上海州事诉论让律事务部律师。



精彩内容

  推 荐 序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引起全球关注。环境资源类犯罪作为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和侵害行为,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查处也日益加强。但是,由于环境资源类犯罪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等诸多法律领域的交叉问题,在相关司法实践中也牵扯到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专业问题,因此,司法实务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经常存在诸多的争议,法学理论界在相关研究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观点。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康烨、辛本华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根据多年的律师实务经验,以检法两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以及律师亲自办理过的案件为素材,对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中的诸多疑难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推出了《环境资源类犯罪法律实务与国际视野》一书。该书通过研究环境资源领域多个罪名的认定和适用问题,结合理论与司法实务,详尽地总结了各类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的实践经验,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中所存在的疑难问题,厘清了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认定中的争议问题。该书不仅可以帮助读者更为深入地理解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性质、构成要件、适用标准和防控机制,还可以为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实践方面的参考。
  《环境资源类犯罪法律实务与国际视野》一书,以中国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为背景,系统地探讨了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全书共分“林木篇”“农用地篇”“环境污染篇”“动物篇”“矿产篇”“国际视野”等多个部分,重点讨论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罪名的法律适用问题。其中,章讲述林木犯罪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研究,包括通过认购碳汇模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案例,以及盗伐林木数量和林木价值计算、违法所得问题、鉴定问题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等的实务探讨。第二章涉及对农用地犯罪案件的法律分析和实践研究,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及客观行为、生态修复与罚金刑的适用、精准量刑、法益保护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等内容。第三章主要关注环境污染犯罪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研究,包括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环境污染行为的认定、环境污染企业合规不起诉、层层转包式固废倾倒问题的认定、三大公益诉讼等。第四章介绍动物犯罪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研究,涵盖非商业目的的收买、卖出行为是否构成本罪的买卖,人工繁殖与野外生存对实质危害的认定影响等问题。第五章讨论矿产犯罪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研究,主要关注涉案矿砂的环境资源价值和处理问题。
  在一些章节的讨论中,盈科律师们介绍了自己所办理过的案件的“基本案情”,分析了案件所经历的诉讼过程、控审意见和裁判结果,并作出了简要但有针对性的案例评述。案例评述是每篇文章的精华,各位作者在这一部分分析了罪与非罪的界限,讨论了几种主要环境资源犯罪的构成要件,厘清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探讨了各种犯罪的主要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尤其是对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鉴定意见、附带民事诉讼等程序问题,也作出了深入的阐述。难能可贵的是,盈科律师们并没有就案论案,而是深入揭示了与环境资源犯罪有关的合规考察和犯罪控制问题,并对律师参与相关案件的辩护工作提出了中肯而坦诚的建议。
  《环境资源类犯罪法律实务与国际视野》一书还从国际视野上探讨了其他国家控制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经验。在全球化的今天,环境资源类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应对。本书对环境资源类犯罪在国际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了诸如美国诉大众公司污染环境案、日本大阪国际机场噪音案、多瑙河大坝案等著名的国际环保刑事案件,提炼出了相关国家司法裁判的经验和理论进展。这对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国际环保形势、了解国际环保法律体系、认识国环环保标准和规范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帮助。
  《环境资源类犯罪法律实务与国际视野》是一本极具实用和价值的法律实务书籍。它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经验,深入剖析了环境资源类犯罪的各个方面,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了实践指导。同时,它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对于人们更好地理解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本质、认识环保法律体系、提高环保意识、涉环境资源犯罪企业刑事合规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我相信,这本书一定会成为环保从业者、法律界人士、相关研究者和社会公众的一本重要参考书。
  是为序。
  陈瑞华
  2023年5月

  自  序
  近年来,“刑动派”团队办理了一些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团队辛本华律师从2018年开始办理“南京鹦鹉案”,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办理了“杭州鹦鹉案”“义乌鹦鹉案”“上海鹦鹉案”“嘉兴鹦鹉案”“东莞鹦鹉案”“商丘鹦鹉案”“大连美洲狮案”“秦某走私珍贵动物案”“曹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案件,在野生动物相关犯罪辩护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我本人代理的孙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一审宣告无罪,案件涉及矿产资源和固体废物如何区分;李某某非法采矿案二审改判缓刑,特别运用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助益环境生态资源修复。团队青年律师张温娴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高某某非法采矿案,取得了被告人减轻处罚一审判处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的良好结果。团队张西东、徐娇娇、龚梦婕、董奥迪律师也在参与和协助相关案件中积累了不少心得。
  通过对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办理,我们深刻意识到代理的不仅仅是一起案件,而是关乎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也特别注意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愈加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双重和谐,司法实务部门在惩罚犯罪、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毋庸置疑,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考验着立法者和裁判者的法律智慧,也对律师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有志于专业从事环资法律实务的刑辩团队,我们决定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心得结集成书。恰值2022年初,刑动派团体大部分成员处于居家办公状态,正好沉淀下来做些思考和研究。《大学》中有一句话:“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定下心来,才能使自己获得更多新知,才能使团队蓄积后续力量。
  这本书犹如“刑动派”孕育的一个小婴儿,蹒跚学步,尚显稚嫩,但好在迈出了步。在此,感谢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对本书的提序,感谢华东师范大学钱叶六教授对本书的撰写提出宝贵意见,感谢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对盈科上海刑事专业化的指导。我们深知,囿于专业水平有限,本书难免存在讹误之处,我们诚挚地期待各位师长、益友以及读者诸君能够不吝赐教,并对本书的修改和完善提出批评意见。
  康 烨
  2023年5月21日于北大中关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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