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巴基斯坦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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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巴基斯坦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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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畅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79150

出版时间2022-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8元

货号29398680

上书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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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前言

总序

中国是陆海兼备的海洋大国,海洋开发历史悠久,曾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海洋文明。“鱼盐之利,舟楫之便”是先人认识和利用海洋之精炼概括,仍不悖于当今海洋之时势。然数百年前,泰西诸国携坚船利炮由海而至,先祖眼中的天然屏障竟成列强鱼肉九州之通道。海洋强国兴衰,殷鉴不远。
吾辈身处百年未有之变局,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扎实的海洋工业、尖端的海洋科技及强大的海军战力,无疑为海洋强国之必需。此外,完备的海洋治理体系和卓越的海洋治理能力等软实力亦不可或缺。海洋治理体系之完备,海洋治理能力之卓越,皆与海洋法治息息相关。经由法律的治理以造福生民,为古今中外人类实践之路径。
海洋法治之达致,需赖全体国人之努力,应无沿海内陆之别。西南政法大学虽处内陆,一向以“心系天下”为精神导引。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重镇,西南政法大学独具光荣的历史传承、深厚的学术底蕴和完备的人才积累。她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为学术研究之出发点和归宿。
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法研究所之成立,正是虑及吾辈应为建设海洋强国贡献绵薄。国际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相关研究团队,合众为一,同心勠力,与中国海洋法学会合作共建而成。我所将持续系统地研究涉海法律问题,现以“海洋·极地·自然资源法研究丛书”之名,推出首批公开出版成果。
本丛书拟设四大系列:国别海洋法系列、海洋治理系列、极地治理系列及自然资源法系列。系列之间既各有侧重又相互呼应,其共同的目标在于助力中国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本丛书推崇创作之包容性,对当下及今后各作者的学术观点,都将予以程度的尊重;本丛书亦秉持研究之开放性,诚挚欢迎同人惠赐契合丛书主题及各系列议题的佳作;本丛书更倡导学术的批判性,愿广纳学友对同一问题的补正、商榷甚或质疑。若经由上述努力与坚持,可将本丛书打造为学界交流与争鸣的平台,则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本丛书能由构想变为现实,离不开诸多前辈、领导及同人的关心、指导与支持,我相信,丛书的付梓是对他们玉成此事好的感谢!
是为序!



导语摘要

南亚海洋国家亦是印度洋国家的代表性群体之一。围绕南亚海洋法律体系的全景观察与对照评析,是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研究所“国别海洋法系列”研究的又一推进。在本卷所选取的南亚四国中,印度、巴基斯坦的海洋法律体系,一方面体现出在法律渊源与演进历程上的高度同源性,另一方面又因海洋地理环境、国家发展水平呈现出立法体量、发育程度、目标前景的落差,并不可避免地引发海洋主张的竞争、摩擦及对抗。南亚国家中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海洋法律体系的国别现状研究将成为充实海洋法学界理论认知、完备国际海洋合作实践基础的有益参照。



作者简介

刘畅,女,1978年生,四川成都人,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法研究所研究员。曾在《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家》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撰写个人专著1部,合著3部,编写教科书等教辅资料4部,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及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课题并承担主要研究工作。



目录

第Ⅰ部分印度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一、印度海洋基本情况 
(一)海洋地理概况 
(二)政治及经济概况 
(三)海洋资源利用现况 
二、海洋事务主管部门及其职能 
(一)基本政治结构 
(二)海洋管理的专门机构 
(三)海洋管理的其他行政机构 
(四)海上武装执法机构 
三、国内海洋立法 
(一)划定管辖海域的法 
(二)海上安全相关立法 
(三)海洋渔业相关立法 
(四)海洋能源相关立法 
(五)海上运输相关立法 
(六)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七)海洋科研相关立法 
四、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海洋法条约 
(一)联合国框架下的海洋法公约 
(二)国际海事组织框架下的相关条约 
(三)渔业资源相关条约 
(四)与周边国家缔结的划定管辖海域的条约 
五、海洋争端解决 
(一)通过协议解决的海洋争端 
(二)通过国际仲裁解决的海洋争端 
(三)未决的海洋争端 
六、国际海洋合作 
(一)海洋防务合作 
(二)海洋油气资源合作 
(三)海洋渔业合作 
(四)海洋科研合作 
(五)区域性国际合作 
(六)全球性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合作 
七、对中国海洋法主张的态度 
(一)对“南海仲裁案”的态度 
(二)对《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态度 
(三)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中国合作的态度 
结语 
第Ⅱ部分巴基斯坦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一、巴基斯坦海洋基本情况 
(一)海洋地理概况 
(二)政治概况 
(三)经济概况 
(四)外交关系 
(五)海洋资源利用情况 
二、海洋事务主管部门及其职能 
(一)基本政治结构 
(二)海洋管理相关的行政机构 
(三)海上武装执法机构 
三、国内海洋立法 
(一)划定管辖海域相关立法 
(二)海上安全相关立法 
(三)海洋渔业相关立法 
(四)海洋能源相关立法 
(五)海上运输相关立法 
(六)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七)海洋科研相关立法 
四、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海洋法条约 
(一)联合国框架下的海洋法公约 
(二)《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及相关修正案 
(三)海上安全相关条约 
(四)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条约 
(五)船舶及船员相关条约 
(六)渔业管理相关条约 
五、海洋争端解决 
(一)通过协议解决的海洋争端 
(二)未决的海洋争端 
六、国际海洋合作 
(一)海洋防务合作 
(二)海洋油气资源合作 
(三)海洋渔业合作 
(四)海洋科研合作 
(五)区域性国际合作 
(六)全球性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合作 
七、对中国海洋法主张的态度 
(一)对“南海仲裁案”的态度 
(二)对《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态度 
(三)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中国合作的态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印度《1976年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
及其他海洋区域法》 
附录2印度关于《1976年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
及其他海洋区域法》的2002年政府公告(SO189E) 
附录3印度关于扩展规定适用范围的SO2168号公告 
附录4印度关于领海基线地理坐标的2009年
政府公告(SO1197E) 
附录5印度关于修订SO1197E公告的
2009年政府公告(SO2962E) 
附录6印度《海洋渔业(监管和管理)草案》(2019) 
附录7《1978年泰王国政府与印度共和国政府间关于
划定两国在安达曼海海床边界的协定》 
附录8《1974年印度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政府关于两国间大陆架划界的协定》 
附录9《1977年印度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政府关于延伸两国1974年在安达曼海与
印度洋的大陆架边界的协定》 
附录10《1986年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间
关于在安达曼海、科科海峡与孟加拉湾
划定海上边界的协定》 
附录112001年印度致联合国秘书长照会 
附录122017年印度致联合国秘书长照会 
附录13印度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海洋法条约 
附录14巴基斯坦《1976年领水及海域法》 
附录15巴基斯坦《1897年渔业法》 
附录16巴基斯坦《1975年专属渔区(渔业监管)法》 
附录17巴基斯坦《2014年测绘法》 
附录18巴基斯坦关于领海基线的1996年政府公告 
附录192011年巴基斯坦致联合国秘书长照会 
附录202014年阿曼致联合国秘书长照会 
附录212016年阿曼致联合国秘书长照会 
附录22《阿曼苏丹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有关
划定海洋边界的马斯喀特协定》 
附录23巴基斯坦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海洋法条约 



内容摘要

南亚海洋国家亦是印度洋国家的代表性群体之一。围绕南亚海洋法律体系的全景观察与对照评析,是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研究所“国别海洋法系列”研究的又一推进。在本卷所选取的南亚四国中,印度、巴基斯坦的海洋法律体系,一方面体现出在法律渊源与演进历程上的高度同源性,另一方面又因海洋地理环境、国家发展水平呈现出立法体量、发育程度、目标前景的落差,并不可避免地引发海洋主张的竞争、摩擦及对抗。南亚国家中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海洋法律体系的国别现状研究将成为充实海洋法学界理论认知、完备国际海洋合作实践基础的有益参照。



主编推荐

刘畅,女,1978年生,四川成都人,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法研究所研究员。曾在《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家》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撰写个人专著1部,合著3部,编写教科书等教辅资料4部,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及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课题并承担主要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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