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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现辉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33047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38元
货号1202880830
上书时间2024-11-02
出版说明
《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与要旨集成》是大成律师事务所泽知知识产权团队编写的系列专业读物之一,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在2008年至2021年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裁判观点的归纳、整理以及汇总,具体包括期间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等裁判规则。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专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程序编选的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公开发布的案例,必须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则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可以参照适用。通过对这些观点的分类、整理和原文呈现,有助于读者审视中国司法机关对于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定性分析及裁判趋势。
《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与要旨集成》中的指导性案例和具有参考作用的案例,涉及的相关裁判文书因篇幅长、阅读量大,不易“迅速”掌握,故本书采取“微阅读”的形式,未引入案件事实,仅从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则入手,以尽量简约的形式将裁判文书抽丝剥茧,梳理出裁判规则,并按照专利篇、商标篇、著作权篇、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篇四大部分进行排序,可以使读者对于相关裁判规则一目了然,有利于读者轻松阅读。
本书不仅形式简约,内容更具有针对性和导向性,对司法人员、知识产权行业律师乃至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人员均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与参考价值。
因案例的裁判规则数量较多,时间跨度较大,内容编排上如有不足之处,欢迎各界人士批评指正。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B,东莞市景瑜实业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怡丰锁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4059号
【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不应用于限缩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以其记载的技术特征为准,在解释独立权利要求时不应引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从而不合理地限缩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BE,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鸿滨禾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602号
【“保藏号”限定的微生物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关于被诉侵权菌株是否落入以“保藏号”限定的微生物发明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一般可以借助一种或者多种基因特异性片段检测方法,并结合形态学分析等予以认定。检测微生物菌株的基因特异性时,并非必须采用全基因序列检测方法,如果以“保藏号”限定的菌株具有特有特定序列扩增标记(SCAR)的分子标记片段,则可以该分子标记为检测指标,结合基因序列以及形态学分析,对被诉侵权菌株作出认定。
B,阿尔法拉瓦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不锈钢钎焊”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行终19号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权利要求具体修改方式的要求】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权利要求书具体修改方式的要求,应当着眼于实现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满足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以及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两个法律标准的立法目的,兼顾行政审查行为的效率与公平保护专利权人的贡献,不宜对具体修改方式作出过于严格的限制,否则将使得对修改方式的限制纯粹成为对专利权人权利要求撰写不当的惩罚。
【权利要求修改是否扩大原专利保护范围的比对基准】在前述“不锈钢钎焊”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当权利要求的修改系将从属权利要求的全部或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补入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时,判断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是否扩大了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作为修改对象的原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基准,而非以该附加技术特征所属的原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基准。
本书是大成律师事务所泽知知识产权团队编写的系列专业读物“泽知三部曲”之一。本书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在2008年至2021年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裁判观点的归纳、整理以及汇总,具体包括期间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等。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查找,本书将每个案件命名为“字母 案件名称”形式,以便快速定位案件及参考点。
王现辉,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河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专家,河北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护服务专家,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协会理事,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师,在知识产权、竞争及反垄断领域执业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代理的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多地法院评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服务的客户包括河北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音像资料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河北省文联等单位。2017年创建知识产权公众号“泽知”源源不断地输出原创精品知识产权实务文章。
出版《守护IP: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与案例指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与实务评析》《知识产权80个热点问题》等书。
专利案例
明细 / 003
专利案例裁判规则
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 / 028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029
共同侵权 / 037
共有专利 / 039
方法专利 / 039
外观设计专利 / 043
标准必要专利 / 052
侵权判断原则 / 054
权利要求的解释及比对方法 / 062
专利有效原则 / 073
无效宣告审查及溯及力 / 073
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 076
权利要求无效 / 079
先用权抗辩 / 080
公知技术及现有技术抗辩 / 082
合法来源抗辩 / 090
创造性 / 092
新颖性 / 103
实用性 / 105
专利授权考虑因素 / 105
修改超范围 / 106
许可 / 109
必要技术特征 / 109
使用环境特征 / 111
功能性特征 / 112
优先权 / 115
说明书公开充分 / 116
侵权行为认定 / 119
重复侵权 / 122
抵触申请 / 123
赔偿 / 123
专利权权属纠纷 / 131
管辖 / 137
证据 / 141
行为保全、证据保全 / 144
先予执行 / 147
警告函 / 147
程序 / 149
禁诉令 / 158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 159
法的位阶 / 159
商标篇
商标案例明细 / 163
商标案例裁判规则
商标权的取得 / 193
商标国际注册 / 195
真实使用意图 / 196
诚实信用原则 / 196
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 201
非传统商标的审查 / 203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 204
禁用标识 / 205
禁注标识 / 210
…………
垄断案例明细 / 533
垄断案例裁判规则
特许经营案例明细 / 542
特许经营案例裁判规则
知识产权合同案例明细 / 546
知识产权合同案例裁判规则
植物新品种案例明细 / 554
植物新品种案例裁判规则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例明细 / 568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例裁判规则
确认不侵权及恶意诉讼案例明细 / 572
确认不侵权及恶意诉讼案例裁判规则
明晰裁判要旨 提炼司法观点
知识产权领域指导案例集成
裁判文书“微阅读”简明易懂
裁判经验和思路的全面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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