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研究 何卓律著 著 法律出版社 正版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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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研究 何卓律著 著 法律出版社 正版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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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卓律著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93852

出版时间2024-08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55元

货号1203364265

上书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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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目录绪论第一节研究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问题的缘由第二节研究现状一、未(合法)使用是限制瑕疵注册商标权的正当前提二、瑕疵注册商标的具体类型及民事司法治理方案第三节研究内容及思路第四节研究方法第五节创新之处第一章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概述第一节瑕疵注册商标剖析一、瑕疵注册商标的概念二、瑕疵注册商标的种类三、瑕疵注册商标的特征四、瑕疵注册商标的形成原因第二节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解析一、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内涵二、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外延三、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历史尝试本章小结第二章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正当性基础第一节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法哲学依据一、从劳动财产视角论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二、从符号学视角论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三、从“知识共有”视角论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第二节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法理支撑一、从先占视角论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二、从正义视角论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本章小结第三章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类型化分析第一节连续3年未使用的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一、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产生之缘由二、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论探讨三、小结:限制连续3年未使用的瑕疵注册商标请求权第二节不具有合法性的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一、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产生之缘由二、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论探讨三、小结:禁止使用的商标即使注册也不应获得法律保护第三节不具有识别性的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一、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产生之缘由二、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论探讨三、小结:不具有识别性的瑕疵注册商标权利止于瑕疵范围第四节侵犯在先权利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一、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产生之缘由二、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论探讨三、小结:侵犯在先权利瑕疵注册商标的每一次使用都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第五节非诚信瑕疵注册商标的民事司法治理一、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产生之缘由二、此种类型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论探讨三、小结:任何人不能因违反诚信而获利本章小结第四章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中国问题第一节职权分开原则压缩了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空间一、商标注册行为的法律属性二、职权分开原则对民事司法治理瑕疵注册商标的影响第二节时代背景下的司法政策趋于保守一、未合理限制连续3年未使用瑕疵注册商标停止侵权请求权二、未尝试审查商标注册证书等证据的可采性三、未将“瑕疵”划出注册商标权利保护范围四、超过争议期的瑕疵注册商标未以停止使用为原则第三节治理进路不够体系化一、治理路径分述二、治理进路未成体系本章小结第五章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域外经验第一节美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考察一、美国的商标注册制度二、美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制度三、美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逻辑分析第二节德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考察一、德国的商标注册制度二、德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制度三、德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逻辑分析第三节域外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总结分析一、美、德两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路径的比较分析二、美、德两国的经验与我国方案本章小结第六章中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制度设计第一节中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基本点一、注册商标经过解释才能确定权利范围二、商标权有效原则三、注册商标权的效力不可及于瑕疵范围第二节中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的核心点一、未(合法)使用是限制瑕疵注册商标权的正当前提二、发挥司法能动性,适应新时代要求三、司法政策法律化:实现纠纷的依法治理第三节完善中国瑕疵注册商标民事司法治理规则的建议一、正式建立禁止商标权利滥用规则——兼与权利保护范围解释论以及公有领域抗辩论的比较二、明确恶意抢注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三、引入恶意诉讼反赔制度四、建立恶意抢注商标移转制度本章小结结语参考文献附录本书引用规范性文件表

内容摘要
本书包含以下创新内容:将“不符合商标注册、维持条件而被不当注册或者维持的注册商标”称为瑕疵注册商标,并以注册、维持条件的不同或者瑕疵的来源不同,对瑕疵注册商标进行了科学分类。将司法治理作为瑕疵商标治理的兜底方案,认为“瑕疵注册商标的治理应该贯穿于整个流程,如果不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司法就相当于给瑕疵注册商标提供了避风港”。凡注册商标,不得含有禁止使用的标志,存在瑕疵的商标不会因“注册”致使缺陷被掩盖,注册商标使用仍应充分遵守法律规定;不符合商标注册要件的瑕疵注册商标,因无法在瑕疵范围内行使权利,排他权范围将明显小于专有使用范围,其权利状态并不圆满,构成了瑕疵注册商标治理的正当原因。总结提出了商标权利保护范围解释论,当商标权具有瑕疵时,人民法院应限制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将暇疵部分从商标权利保护范围中剔除;在此基础上,与公有领域抗辩论以及禁止权利滥用论进行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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