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9):程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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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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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勇、陈枝辉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5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1002876537608863749
上书时间2024-12-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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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勇、陈枝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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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6-05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90658
-
定价
1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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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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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518页
-
字数
1017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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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系天同律师事务所耗时两年,对十几年来以高院为代表的中国商事裁判典型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规则的精心梳理。对案例进行梳理、规整,进行解构、编排,在案例的海洋中探索规律,借鉴钥匙码,并加以改造,形成“中国钥匙码”编码体系。
本套书共十本,包括合同卷、公司卷、担保卷、金融卷、程序卷五类。在全面、系统整理过往案例的基础上,天同所还探索出一种案例知识的体系化结构,以实现对以往裁判实务经验的便捷检索。不仅极大地方便了法律实务中运用案例,同时也方便了法律教学和学术研究。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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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枝辉,律师,天同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部主管。
蒋勇,律师,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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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1.执行裁定是否应予撤销,不应在调解书中作出表述
——法院发现执行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而不应在调解书中作出“视为撤销”的表述。
2.据以作出原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应再审
——在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情况下,原生效法律文书中的案件事实或案件性质应重新认定。
3.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的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履行
——包含执行标的明确、双方互负给付义务的继续履行生效判决,一方已履行完毕,另一方拒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
4.继续履行的判决强制执行程序的终结,须符合条件
——合同继续履行的生效判决执行因涉及到行政审批权行使,出现履行不能需终结执行情形,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诉讼。
5.履行调解书中新发生争议事实,可单作为新案起诉
——履行调解书中超出原审原告诉讼请求新的争议事实,如不能通过执行或审判监督程序救济,权利人有权另行起诉。
6.执行地上物交付,并不包含相关批准许可证照变更
——不动产交付纠纷执行依据中未提及证照变更问题,证照变更就不属于执行依据确定范围,亦不属于交付附属义务。
7.通过越权行政行为启动非诉行政执行程序,应撤销
——政府机关对非属行政相对人的平等民事主体作出行政决定,法院为此启动非诉行政执行程序并裁定的,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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