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文集(第4辑)
图书条目标准图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文集(第4辑)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文集(第4辑)

30 2.5折 120 全新

仅1件

北京房山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郭红岩 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6.29-2

上书时间2024-06-29

图途书屋

四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E19-07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郭红岩 编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8-07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80787
  • 定价 120.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477页
  • 字数 43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2012年3月,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发布文件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2011计划”的目的是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联合国内外的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创建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
  按照“2011计划”精神的要求,在外交部、国家海洋局、水利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单位的直接支持下,2012年9月,武汉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外交学院、郑州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和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等大学和研究机构组建了“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and Maritime Rights,CICTSMR)。2014年10月11日,“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被教育部和财政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2011计划”重点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采取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以国家部委和行业为支撑的组建模式。按照“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深度融合、高效协同”的原则,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形成了由武汉大学牵头,各协同单位合作共建的基本框架。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在汇聚优势学科和整合人才资源的基础上共同开展协同创新研究。此外,外交部、国家海洋局、水利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作为支撑单位,为中心的工作提供需求指引、政策指导和资源保障,并与中心建立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今后,中心将进一步汇聚国内外领土海洋方面的研究力量,并辐射更多相关****与行业。
【目录】
序言
当事国双方代表名单
术语定义表
本裁决所涉地名词语表
I.简介
II.案件程序进程
A.本仲裁案的提起
B.本仲裁庭的组成及常设仲裁法院作为书记官处的任命
C.书面意见
D.程序两分
E.管辖权及可受理性庭审
F.实体问题庭审的临时安排及专家任命
G.管辖权及可受理性裁决的发布
H.实体问题庭审
I.庭审后的程序
J.从中国和其他有关各方获得的更多证据、专家报告和信件
K.裁决书的通知、发布和翻译
L仲裁费用及其保证
III.救济请求和诉求
IV.初步事项
A.中国不参加的法律和实际后果
1.确保对当事国双方的程序公平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2.本仲裁庭为查明其确有管辖权及其在事实和法律上确有
根据而采取的措施
3.关于中国不参加的法律和实际后果的结论
B.本仲裁庭《管辖权裁决》摘要
1.初步事项
2.存在着对《海洋法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
3.不可或缺的第三方的介入
4.管辖权的先决条件
5.管辖权的例外和限制
6.本仲裁庭的决定
C.本仲裁庭《管辖权裁决》的地位和效力
V.“九段线”和中国在南海海域的历史性权利主张(第1项和
第2项诉求)
A.导言
B.中国的声明及其与海域权利相关的立法
C.中国对历史性权利的主张
D.菲律宾的立场
1.管辖权
2.中国对历史性权利的主张
E.中国的立场
F.本仲裁庭的审议
1.本仲裁庭的管辖权
……

VI.南海地物的地位(第3项至第7项诉求)
VII.中国在南海的活动(第8项至第13项诉求)
VIII.加剧或扩大当事国双方之间的争端(第14项诉求)
IX.当事国双方将来的行为(第15项诉求)
X.裁决正文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