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与应用指引任广慧杜春法著立信会计出版社978754296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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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广慧 杜春法 著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ISBN9787542961853
出版时间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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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号978754296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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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第二节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一、起征点以下免征增值税,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三、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在免税标准内)免征增值税,四、小微企业附加税费优惠,五、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二费”税收减免,六、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七、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第三节 减税降费疑难问解答,一、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二、增值税起征点,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四、增值税小微企业免税,五、增值税小微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六、增值税小微企业发票开具,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二费”减免,九、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十、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十一、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第二章 增值税减税优惠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2019增值税减税政策概述,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二、2019增值税减税核心问,第二节 增值税类型、特点及优惠方式,一、增值税类型,二、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三、增值税减免税主要形式,四、增值税优惠实行备案管理,五、享受减免税分别核算规定,六、放弃免税、减税的处理,七、风险防范,第三节 增值税起征点与小微企业免税,一、增值税起征点,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第四节 增值税低税率优惠,一、增值税税率基本政策,二、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三、调整后(2019年4月1日)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四、退税率,第五节 增值税不征税项目,一、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二、非经营活动不征增值税,三、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第六节 增值税简易计税减税,一、简易计税方法政策规定,二、销售货物可简易计税的特定项目,三、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旧货,四、营改增应税行为一般纳税人可简易计税的特定项目,五、简易计税项目备案,第七节 差额征税减税,一、增值税应税行为差额销售额的确定,二、差额征税项目,三、差额扣税凭证规范,四、差额征税开票实务,五、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第八节 进项税额扩抵减税,一、不动产两年抵扣政策改为一次性抵扣,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三、继续实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第九节 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二、销售货物、劳务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三、销售服务增值税免税40项过渡项目,四、销售应税服务增值税其他免税优惠,五、增值税直接减免的会计处理,第十节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一、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二、资源综合利用、新型墙体材料、清洁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三、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五、管道运输服务,第十一节 增值税先征后返优惠,一、宣传文化行业,二、核电行业,三、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四、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采购设备,五、煤层气,六、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七、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期末留抵税额退还,第十二节 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一、加计抵减操作办法,二、《声明》享受,三、加计抵减具体政策及实务操作,四、加计抵减会计处理,第十三节 增值税留抵退税,一、增值税留抵税额,二、2018增值税留抵退税,三、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试行,四、增值税留抵税额特殊情形下的处理,第十四节 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与免税,一、增值税零税率,二、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退(免)税,第十五节 优化增值税发票服务,一、便捷增值税发票领用,二、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三、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范围,四、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五、税率调整后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开票软件升级,第十六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优化,一、普惠性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报表填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内容,三、加计抵减的申报方法及案例,四、申报比对规则调整,五、问答疑,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一、居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二、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项目的管理,三、企业所得税优惠过渡优惠政策及叠加享受,四、税收优惠明细表体系,第二节 不征税收入,一、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征税收入的界定,二、不征税收入的具体政策,三、不征税收入的个别政策,四、不征税收入管理问,第三节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一、免税收入优惠项目,二、减计收入优惠项目,三、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五、助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节 所得减免,一、基本政策规定,二、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定期减免所得额,四、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定期减免所得额,五、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六、实施清洁机制发展项目所得减免,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减免,第五节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一、政策规定,二、优惠事项管理,第六节 减免所得税,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三、动漫企业定期减免所得税,四、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五、减免所得税其他专项优惠,六、减: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七、扶持就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八、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九、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第七节 专有设备投资额抵免,一、优惠政策,二、优惠事项管理,第八节 加速折旧优惠,税法规定,第九节 其他减税服务政策,一、优化纳税申报,二、资产损失改为留存备查,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规范得以明确,四、雇主责任保险可税前扣除,五、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提高至8%,六、公益性捐赠和扶贫捐赠,七、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八、组织工作经费不超过1%可扣除,九、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扣除,十、永续债的所得税处理,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新个人所得税法基本税制要素,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征税对象,三、税率,四、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二、专项扣除,三、专项附加扣除,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优惠及办理,一、个人所得税免税,二、个人所得税减税,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四、个人所得税优惠核准,五、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第五章 其他税种和附加优惠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消费税优惠,一、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二、消费税优惠项目,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项目,三、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四、预缴增值税后城建税不需清算补退,第三节 资源税优惠,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资源税税目和税率,三、水资源税,四、资源税优惠政策,第四节 环境保护税优惠,一、税收减免,二、环境保护税优惠项目,第五节 房产税优惠,一、法定优惠,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三、房产税优惠项目核准与备案,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第六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一、法定优惠,二、特定优惠,三、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项目核准与备案,四、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0%,第七节 耕地占用税优惠,一、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二、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三、小规模纳税人减征耕地占用税50%,第八节 车辆购置税优惠,一、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二、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第九节 车船税优惠,一、法定减免,二、特定减免,三、车船税优惠备案,四、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第十节 印花税优惠,一、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二、印花税法定优惠,三、印花税其他免税规定,四、印花税优惠备案,五、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50%优惠,第十一节 契税优惠,一、契税法定优惠,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项目,三、改制重组契税,四、契税优惠备案,第十二节 土地增值税优惠,一、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二、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三、土地增值税优惠核准,四、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第六章 社会保险基金减免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社会保险项目,一、社会保险缴费内容,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三、缴费对象,四、缴费基数,五、缴费比例,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八、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第二节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基数,三、缴费比例,四、缴费期限和计征方法,第三节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基数,三、缴费比例,第四节 工伤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基数,三、缴费比例,四、建筑业工伤保险,第五节 失业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基数,三、缴费比例,第六节 生育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基数,三、缴费比例,第七节 社保费滞纳金的计算缴纳,第八节 社会保险事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一、个人所得税支持政策,二、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三、契税支持政策,四、印花税支持政策,五、综合支持政策,第九节 对严重失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一、惩戒对象,二、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三、惩戒措施,第七章 非税收入减免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非税收入管理,一、非税收入及设立,二、票据管理,第二节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费指引,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二、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节 政府性基金减费指引,一、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第四节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第五节 工会经费,一、工会经费收入范围,二、工会经费的拨缴方式,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四、工会经费代征,第六节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政策规定,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第七节 文化事业建设费,一、征收范围,二、计费依据(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三、免征情形,第八节 水利建设基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一、水利建设基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政策,二、水利建设基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减征,第九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一、基金缴费人及缴纳,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第十节 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一、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二、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三、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四、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五、部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第八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减税降费政策与应用指引,第一节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第二节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二、小微企业普惠性地方税费税收减免,三、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四、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五、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六、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七、小微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八、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第三节 支持融资税收优惠,一、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税收优惠,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税收优惠,三、融资担保及再担保税收优惠,四、农牧保险业务税收优惠,五、创投企业投资税收优惠,六、非货币性投资税收优惠,第四节 促进技术进步税收优惠,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五、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六、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七、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八、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低排放减征环保税,第五节 促进重点产业税收优惠,一、农业税收优惠,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三、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四、文化体育产业税收优惠,五、物流产业税收优惠,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七、去产能和调结构税收优惠,第六节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第七节 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三、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四、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六、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七、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八、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九章 减税降费税务行动指引,第一节 减税降费税务综合措施指引,一、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措施,二、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节 减证便民税收政策指引,一、国务院规定,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第三节 优化纳税服务政策指引,一、2019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三、优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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