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深度解析(2021年版)
未开封
¥
17
1.9折
¥
89
全新
仅1件
作者韩海敏 著;韩海敏 编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4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12-5
上书时间2024-11-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未开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韩海敏 著;韩海敏 编
-
出版社
立信会计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1-04
-
版次
1
-
ISBN
9787542967398
-
定价
8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其他
-
页数
326页
-
字数
477千字
- 【内容简介】
-
这本主要是讲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 ,精选的典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问题主要归集了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热线及各省官方网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及线税务干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原国税和地税对在处理同一个问题时存在着政策理解不统一、原理把握不确定等常见的共性、重点疑难问题意见的问题。本书归集的每个问题都尽可能地将会计知识融合在税收里,并在书中对同一问题涉及的关联政策或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增加了延伸阅读栏,便于读者了解相关知识,拓展眼界,提高汇缴水平,降低涉税风险。
- 【作者简介】
-
韩海敏,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师资库特聘讲师,浙江省财政厅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评审委员,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学会会计领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税务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银行金鼬学院特聘教授,多家公司税务顾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人才库,浙江省地税局优秀科研人才。
曾在税务局一线工作20多年,从事过纳税评估、票证管理、税源管理、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等岗位的工作;担任税收专管员,管理不同类型的企业。
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所得税税会差异、企业并购重组方案设计、税务稽查与涉税风险防范、税务筹划、金税风控模型、房地产建筑业疑难涉税问题等。
“老韩说税”创始人,累计拥有全国40万+粉丝,开通“税海敏说”视频号,广泛传播税务知识,直播大课曾创造万人同时在线收看记录。
- 【目录】
-
第1章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1 收入
1.1.1 企业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增值税留抵退税款是否要确认为收入
1.1.2 取得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1.3 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是否确认为收入
1.1.4 跨年度销售退回应如何处理
1.1.5 发生商业折扣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1.1.6 视同销售会计与税收上如何进行处理
1.1.6.1 企业将自产货物发放给职工是否应按视同销售进行处理
1.1.6.2 企业采取“买一赠一”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应视同销售收入
1.1.7 依法成立的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部分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1.7.1 工会组织登记为法人,收到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1.7.2 小微企业按工资的2%缴纳的工会经费返还部分是否应计人收入总额
1.1.8 取得政府补助用于研发活动如何处理更有利
1.1.9 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总额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税收优惠收入总额有何不同
1.1.10 取得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要在收到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1.1.11 向境外投资者派发股息、红利用于直接投资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1.12 企业股权如何处理税收成本较低
1.1.13 取得出口退税、稳岗补贴等是否确认收入,何时确认
1.1.13.1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1.1.13.2 企业取得的接受捐赠收入是否可以分期确认收入
1.1.13.3 收到稳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如何处理
1.1.13.4 企业收到先征后退等税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何时缴纳
1.1.13.5 企业收到出口退税税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何时缴纳
1.1.13.6 应付账款3年内未支付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1.1.13.7 企业取得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为应税收入
1.1.13.8 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1.13.9 从税务机关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1.13.10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1.13.11 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2 扣除
1.2.1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1.2.1.1 如何区分全额扣除和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1.2.1.2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具体如何计算
1.2.1.3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2.1.4 中华红十字会捐赠资格与××县红十字会捐赠资格是否一样
1.2.1.5 企业以外购商品对外公益性捐赠,其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1.2.1.6 企业向已实现脱贫的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1.7 定向捐赠能否税前扣除
1.2.1.8 如何确认受赠资产的价值
1.2.2 疫情防控
1.2.2.1 我企业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中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主要生产保障物资,同时也生产与疫情无关的一些其他物资,是否允许一次性计人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2.2 疫情期间,我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购买口罩的费用,能否允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2.3 我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部分年前预定的酒席被退订,已经采购的食材无法售出并已经变质,请问能否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2.4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产生较大亏损,弥补亏损的结转年限是否可以延长
1.2.2.5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如何判定
1.2.2.6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是否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第2章 税收优惠
第3章 专项政策
第4章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
附录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未开封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