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罚款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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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翔 著;王健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8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C2一1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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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翔 著;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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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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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2-08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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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63688
-
定价
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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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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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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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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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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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47.000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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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对反垄断罚款的设定方式与发展态势、反垄断罚款的威慑理论及其应用、反垄断罚款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反垄断罚款并科没收违法所得的困境及其破解、反垄断罚款裁量基准的现实解构与制度优化、反垄断罚款与竞争合规、民事赔偿制度的协调,以及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进行了全面论述。
- 【作者简介】
-
王健,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二级教授。杭州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浙江省“万人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才、第二届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兼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亚洲竞争法协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等。
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20余篇论文为《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独著《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基本原理与外国法制》,合著《反垄断法实施问题研究》和《反垄断法——转变中的法律》,组织翻译《反垄断罚款指南》。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省部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多次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方翔,1993年生,安徽芜湖人,浙江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
主要从事竞争法研究,先后在《法学》《社会科学战线》《法治研究》 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奖、首批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等荣誉。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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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我国反垄断罚款的现状
第一章 反垄断罚款的设定方式与发展态势
第一节 反垄断罚款的设定方式
一、反垄断罚款的概念和种类
二、反垄断罚款的设定方式
第二节 反垄断罚款的发展态势
一、反垄断罚款立法的发展态势
二、反垄断罚款实践的发展态势
第二章 反垄断罚款的威慑理论及其应用
第一节 法经济学中的威慑理论与反垄断罚款的设定
一、威慑理论的演进
二、威慑理论与反垄断罚款的设定
第二节 威慑理论在反垄断罚款制度中的应用
一、反垄断罚款规定体现威慑理论
二、威慑理论适用的现实局限性及改进思路
第三节 以威慑理论为指导完善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
一、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威慑不足
二、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完善
第四节 特殊情形下罚款威慑力不足问题及其完善
一、尚未实施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罚款的威慑力不足问题及其完善
二、行业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法律(罚款)责任的威慑力不足问题及其完善
第三章 反垄断罚款的不确定性
第一节 从典型罚款案例看我国反垄断罚款的不确定性
一、我国反垄断典型罚款案例的梳理
二、典型案例揭示了我国反垄断罚款的不确定性
第二节 克服反垄断罚款不确定性的目标、路径和方法
一、目标确定:追寻绝对确定还是相对确定?
二、路径依赖:罚款指南还是司法审查?
三、方法选择:二步法、三步法还是六步法?
第三节 走向弹性而确定的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
一、从不确定性走向相对确定性
二、依赖罚款指南主路径实现反垄断罚款的确定性
三、基于裁量方法落实反垄断罚款的确定性
第四章 反垄断罚款并科没收违法所得的现状及其完善
第一节 我国反垄断没收违法所得适用的现状
一、反垄断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梳理
二、实践与立法
三、违法所得计算的模糊性
四、威慑不足和威慑过度
第二节 没收违法所得在反垄断行政处罚中的地位
一、整合没收违法所得功能的罚款中心主义是主流模式
二、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的复用模式
三、兼具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功能的课征金制度
第三节 改善现状的思路和对策
一、近期解决思路和对策
二、远期解决思路和对策
第五章 反垄断罚款裁量基准的现实解构与制度完善
第一节 反垄断罚款裁量基准的实证分析进路
一、研究对象与样本来源
二、研究方法与理论假设
三、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第二节 我国反垄断罚款的裁量基准
一、单因素分析:对罚款比例具有显著影响的裁量因素
二、多因素分析:裁量因素对罚款比例的影响
三、我国反垄断罚款裁量不成文基准
第三节 我国反垄断罚款裁量基准的完善
一、制定成文裁量基准实现裁量因素的具体化
二、基于罚款裁量方法实现裁量因素的类型化
三、采用综合计算模式实现裁量效果的格次量化
第六章 反垄断罚款与竞争合规、民事赔偿制度的协调
第一节 反垄断罚款与竞争合规的协调
一、竞争合规的内在动因
二、强健有效的竞争合规
三、协调反垄断罚款与竞争合规的三种机制
四、构建反垄断罚款的竞争合规激励机制
第二节 反垄断罚款与民事赔偿制度的协调
一、反垄断民事损害赔偿的威慑效果
二、反垄断行政处罚(罚款)与民事损害赔偿的整体威慑效果
三、整体威慑目标下的反垄断行政处罚(罚款)和民事损害赔偿的协调
四、结论
尾 论 反垄断罚款制度的革新
一、走向罚款中心主义
二、走向罚款结构主义
三、走向罚款整体主义
附 录
ICN成员国卡特尔罚款的确定(2017年版)
1.引言
2.初步问题
2.1 罚款背后的目标和“理念”
2.2 罚款的法律依据
2.3 竞争主管机构在罚款中的作用
2.4 罚款在制裁卡特尔“武器库”中的地位
3.制裁对象和透明度
3.1 制裁对象
3.2 透明度
4.罚款的计算基础
4.1 对企业处以罚款
4.2 对个人的罚款
4.3 与行业协会有关的案件的罚款
5.基础罚款金额的确定
5.1 因素
5.2 如何计算
5.3 在没有基础罚款金额的情况下
5.4 持续时间
5.5 间接销售和转化产品
5.6 零部件和中间产品的卡特尔
6.从重和从轻因素
6.1 从重因素
6.2 从轻因素
6.3 从轻处罚因素与宽恕制度
6.4 程序性罚款
6.5 无力支付——需要考虑的另一个方面
6.6 适用从重/从轻处罚因素
7.罚款的限额(最大值和最小值)
7.1 对罚款的法定限额、最高/最低罚款额
7.2 其他类型制裁的法律限制
7.3 对单个公司和单个案件的最高卡特尔罚款(略)
8.直接和解的影响
8.1 和解与罚款的相互影响
8.2 宽恕制度与和解对减轻罚款的相互影响
8.3 和解与威慑的相互影响
9.调查结果摘要
9.1 罚款的作用
9.2 确定罚款的主要因素
9.3 透明度
9.4 过去10年的发展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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