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文化执照,诏安邦官盐行,为循例甲盐事,奉盐道憲督憲飭行配盐應仍照例给领保甲长黄礼崇领到本分配课盐五斤。癸丑年八月十六日。长22厘米,宽13厘米。诏安县,地处台湾海峡西岸,极福建而临广东。东接云霄县,东南与东山县隔诏安湾相望,南濒东海与南海的交汇处,西、西南、西北邻广东省饶平县,北界平和县。清代,皆隶漳州。民国元年(1912年),隶属于福建省西路。国民3年,省下设道,诏安属汀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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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七品
仅1件
年代不详
材质纸
尺寸22 × 13 cm
货号2282
上书时间2024-10-0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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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文化执照,诏安邦官盐行,为循例甲盐事,奉盐道憲督憲飭行配盐應仍照例给领保甲长黄礼崇领到本分配课盐五斤。癸丑年八月十六日。长22厘米,宽13厘米。诏安县,地处台湾海峡西岸,极福建而临广东。东接云霄县,东南与东山县隔诏安湾相望,南濒东海与南海的交汇处,西、西南、西北邻广东省饶平县,北界平和县。清代,皆隶漳州。民国元年(1912年),隶属于福建省西路。国民3年,省下设道,诏安属汀漳道。民国7年,属闽南护法区,民国9年,再属汀漳道。民国22年,福建划为4个省,诏安属龙汀省。民国23年,属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翌年,改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50年,诏安县属龙溪地区管辖。1955年,改属龙溪专区。1968年,属龙溪地区。1985年,撤销龙溪地区,诏安属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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