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附:烟草专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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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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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律出版社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1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CKA5G
上书时间2020-10-2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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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烟叶税法规定,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烟草专卖法旨在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法律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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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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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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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8-01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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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1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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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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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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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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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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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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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9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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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烟叶税法规定,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烟草专卖法旨在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法律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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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3)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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