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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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

7 1.2折 59 九品

仅1件

重庆九龙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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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洋、刘行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9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0035

上书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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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李洋、刘行 著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6-09
  • 版次 1
  • ISBN 9787509376676
  • 定价 5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16页
  • 字数 200千字
【内容简介】

  行政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进行信息公开案件应诉时,主要涉及四大流程及其细化的六大板块。所谓“四大流程”,即面对一个信息公开申请,需要判断是不是政府信息、是不是公开义务主体、政府信息存在不存在、是否属于公开范围;“六大板块”,是政府信息界定、信息公开主体、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答复和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规则。这四个流程及其细化的六个板块,基本涵盖了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败诉的主要类型,从中也揭示了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容易出现的涉诉乃至败诉的法律风险点。因此,本书立足于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败诉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归类的基础上,按照“六个板块”的流程,通过对败诉案件的法理分析,揭示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若干疑难法律问题的司法标准,既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针对性地寻求司法救济提供指引,也为行政机关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法官裁判类似案件提供参考,还可以为理论界研究政府信息制度提供素材和支持。

【目录】

第一章 政府信息界定 / 001

案例一 党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但需要证据证明 / 003

案例二 征地补偿费发放使用情况属于政府信息 / 014

案例三 政府信息属性不以实际制作与保存为前提 / 020

案例四 行政机关履行承诺获取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 / 027

案例五 行政机关履行自定职责获取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 / 037

第二章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 045

案例六 地方政府与其职能部门的法定公开职责不能混淆 / 047

案例七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征地补偿费发放使用信息负有法定

公开义务 / 053

案例八

行政机关不能以向申请人解释说明代替履行信息公开

职责 / 059

案例九

告知申请人向本机关档案机构查询应属履行公开职责

不到位 / 064

案例十 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请示批复信息的公开义务主体 / 069

案例十一

行政机关对从相对人处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制作的

信息的公开义务 / 074

第三章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081

案例十二

法律未强制公开不能作为政府信息不公开的合法

理由 / 083

案例十三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需要初步

判断 / 089

案例十四

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对人权利义务有实际影响的

属于公开范围 / 096

案例十五 行政机关应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区分处理作出认定 / 102

案例十六 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并非一律不予公开 / 108

案例十七 作为履行职责依据的会议纪要应当属于公开范围 / 113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 119

案例十八 对信息公开申请逾期不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 / 121

案例十九 无正当理由逾期答复构成程序违法 / 129

案例二十 生效判决未限期重作并不意味着无期限要求 / 137

案例二十一

拒绝签收邮寄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构成责任

豁免 / 146

案例二十二 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身份证明需区分情况处理 / 153

案例二十三

行政机关不得未征询第三方意见径行作出不予

公开答复 / 161

案例二十四 涉第三方权益征询意见对象错误的应予纠正 / 169

案例二十五 信息公开需经批准必须有法律依据支撑 / 175

案例二十六 行政机关内部流程障碍不构成逾期答复的正当理由 / 181

第五章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 189

案例二十七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应与申请相对应 / 191

案例二十八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能自相矛盾 / 204

案例二十九 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信息应说明理由 / 213

案例三十 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应规范完整 / 227

案例三十一 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描述信息特征应当适度 / 235

案例三十二 政府信息并非只能向直接相对人公开 / 248

第六章 信息公开司法审查规则 / 255

案例三十三

更改补充告知行为影响申请人权利义务的应属于行政

诉讼受案范围 / 257

案例三十四 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举证视为无证据 / 268

案例三十五

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自我纠正违法答复原告不撤诉的应确认答复违法 / 276

案例三十六

行政机关未以“三需要”为答复理由而在诉讼中据此答辩的不予支持 / 281

案例三十七

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直接判决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 / 288

案例三十八

行政机关应对涉第三方隐私信息公开问题进行公共利益衡量 /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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