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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旭东 著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1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33b
上书时间2024-12-21
本书在理论的高度总结提炼出“地方法制”这个研究范畴,从知识学的角度厘清了“地方法制”的来龙去脉,并以西方地方法制的理念及其渊源作为对照;选取“驻京办”对“地方权力”的运行这一模式作了精到的阐释,而对地方法制建设的典型“广东模式”的剖析,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李旭东,山西昔阳县人,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著作有《法律规范理论之重述——司法阐释的角度》等,学术论文30余篇。参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多项。
第一章 作为理论问题的地方法制
一、地方法制问题理论化的原因
二、传统中国地方法制的焦虑:统一与分裂问题
三、当代中国的地方法制问题:权力收放怪圈
四、地方法制理论的任务
五、本书的任务
第二章 地方法制的知识类型
一、知识的三种类型
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
三、地方法制的知识意义
第三章 地方法制的研究视角
一、中央与地方:法治国家及其组成部分
二、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制度承诺与权利保障
三、领导方与合作方:中央权力及其地方合作者
四、普遍性与特殊性:遵守统一规范与创造新鲜经验
五、小 结
第四章 地方权力的权利属性
一、被权力侵害的地方权力及原因
二、法律意义上的权力概念
三、作为权利的权力之特征
第五章 地方法制的观念障碍:“地方坏人论”批判
一、“地方坏人论”及其变种
二、“地方坏人论”不能成立
三、“地方坏人论”的形成原因
第六章 地方权力的运行策略:以驻京办为视角
一、驻京办的形成及其功能
二、当代中国地方权力运行的若干特点
三、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央地分权制度之缺陷
第七章 作为主体的地方
一、研究地方法制主体的意义
二、规范中的“地方”
三、推动央地关系法制化的努力方向
第八章 西方地方法制的基本理念:辅助性原则
一、欧洲央地关系中的“辅助性原则”:地方主导、
他者辅助
二、反思中国的央地关系格局:中央主导、地方从属
三、辅助性原则对中国央地关系法制化的启示
第九章 西方地方法制的历史渊源:契约传统
一、早期的契约论
二、封建契约:非集权的权利保障制度之建立
三、神人契约:权利获得了超越性的价值保障
四、商业契约与城市契约:自由与权利的多元化保障
五、社会契约:公共权力的最新论证方式
六、西方契约论传统对地方自治的影响
第十章 地方法制的发展前景
一、完善立法工作,加强地方人大建设
二、明确权力边界,建设法治型地方政府
三、加强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四、重塑党政关系,明晰党政权力边界
五、赋权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六、协调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二元体制改革
附录 地方法制的发展模式:以“广东模式”为例
一、地方法制发展模式的概念
二、法治发展“广东模式”的独特性
三、法治发展“广东模式”的若干经验
四、法治发展“广东模式”的启示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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