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交通管理执法技术与应用 法律实务 贾维刚,郭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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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维刚,郭丽东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3975136
出版时间2020-06
装帧其他
开本16
定价58元
货号303_9787563975136
上书时间2024-12-1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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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特价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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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道路交通管理概述
节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与
第二节道路交通管理方法
第三节 道路交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二章车辆与驾驶人管理
第―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
第二节机动车管理
第三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第四节非机动车管理
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
第六节 机动车档案管理
第三章 道路交通组织
第―节 道路交通组织概述
第二节 城市道路网交通组织
第三节大型活动的交通组织
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节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概述
第二节 道路交通标志
第三节 道路交通标线
第四节 道路交通信号
第五节 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第五章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第―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概述
第二节机动车行驶秩序管理
第三节 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管理
第四节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第五节非交通障碍秩序管理
第六节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
第六章 道路交通违法处理
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概述
第二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道路交通执法策略
参文献
内容简介:
本书共六章:道路交通管理概述、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组织、道路交通管理设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与、道路交通管理方法、道路交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等。
精彩内容:
章道路交通管理概述节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与一、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一)道路交通的含义和特征道路交通是指人类为达到交流目的而产生的人和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空间位置移动的活动。可见,无目的和不在道路上所发生的人与车辆的空间位置变化,均不宜称为道路交通,同时,道路交通活动都有其始发地点和终止地点以及它们两者间的运行过程,即包括运行正在进行与运行过程的停驻两个环节。解决好道路交通运行过程中两个环节的问题,能实现“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目标。道路交通由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四项基本要素构成。人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又称为交通参与者;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供人与车辆公共通行的地方;交通环境是指交通参与者所处的与其所进行的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客观环境。按照交通方式,道路交通可分为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步行交通三种基本类型。在我国,道路交通的大特点是混合交通,其基本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①交通源点分布不均衡。交通源点即交通源头。它是指交通活动数量较大的交通始点和交通终点,包括吸引大量人流的地点和货物运输的主要集散地点。吸引大量人流的地点,如区、商业区、住宅区、娱乐场所以及车站、码头等;货物运输的主要集散地点,如铁路货站、航运装卸码头、企业、仓库、建筑工地等。这些客运和货运的集散点,集中吸引交通,形成交通源头。在城市中,特别是在旧城市中,由于历的种种原因,造成交通源点往往布局不尽合理、分布不均衡,甚至过于集中,导致交通拥挤、交通阻塞的现象发生。②交通流不稳定。人们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目的不尽相同,因而,导致交通流随时间变化。这表现在:交通流在每年的各个月份、每周的各天、每天的各段时间上均不相同,还受到季节、气候等条件的影响;在交通路线方向上,除了按路线行驶的公共交通车辆以外,其他车辆基本不固定。可见,道路上的交通流量、流向、分布都在不断变化,具有很大的。③交通工具复杂。交通运输工具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种车辆的几何尺寸、运载量、行驶速度等诸多方面各不相同。这反映出道路交通具有工具复杂的基本特征。④人车相互干扰。道路上各种交通流汇集于交路,形与车、车与车相互交汇、相互交织、相互,以致行驶速度降低,造成交通阻滞,甚至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形在交通量比较大的交路尤为突出。(二)道路交通管理的含义及其组成道路交通管理主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表现形式。在这个前提下可引出不同的含义或概念,当中既包含了宏观广义的管理内容,又包含了微观狭义的管理内容。道路交通管理是指运用法律、法规、安全教育、现代管理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理论与方法,协调和处理道路交通活动中的人、车辆、道路以及交通环境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交通安全、畅通、低公害、低能耗的目的。简而言之,道路交通管理,是指对构成道路交通活动的人、车辆、道路以及交通环境诸要素的统一管理。这可以理解为宏观广义的概念。道路交通管理是指依法享有道路交通管理资格主体的,依法采用静态的,客观的事、物和动态的行为,对构成道路交通法律关系的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客体的动态行为进行正确有效的组织、规范、协调、控制的活动。这可以理解为微观狭义的概念。所谓静态的表现形式,是指客观的事、物。例如,成文、正式颁布施行的各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与之相对应需经行政许可的各种道路交通活动的规定等,这可以理解为“事”;各种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包括各种相关管理的各种设施装备甚至人员,在这里可以理解为“物”,它们都与道路交通管理活动有关,都是以一种相对固定静止的形态表现出来的。所谓动的表现形式,是指相应的,对构成道路交通法律关系的各要素进行管理的主客观活动的行为。例如,交通、路政、城建部门对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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