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景林、卢谌 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6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9-2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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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景林、卢谌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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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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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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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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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0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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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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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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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大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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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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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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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7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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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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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法典译丛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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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典》是德意志帝国1896年8月18日公布并自1900年1月1日施行的一部民法典,它是继1804年《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之后,资本主义国家又一部重要的民法典。这部法典公布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已经过多次修订,有时甚至是重大的修订,包括条文的废止和增添,但它的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和条文顺序的编排都没有发生改变。至今它仍是德国民法最重要的基础和最重要的渊源。《德国民法典》体系完整,概念科学,字义准确,对20世纪各国制定的民法典有重大影响。瑞士、奥地利、日本、东欧各国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典的制定都在不同程度上参照了《德国民法典》。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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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景林,男,1963年生,黑龙江省五常人。1981-1986年就读于同济大学建筑材料工程系。1986-1988年就读于同济大学科技德语中心研究生班。自1988年起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卢谌,女,1964年生,上海市人。1981-1986年就读于同济大学机械工程系,1986-1988年就读于同济大学科技德语中心研究生班。自1988年起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主要作品:《德国债法改革——(德国民法典)最新进展》;《德国新债法研究》;《德国新给付障碍法研究》;《债权总则给付障碍法的体系建构》;《德国民法典债法总则评注》;《德国民法专题研究》;《德国民法典》(译著);《德国商法典》(译著);《德国支付不能法》(译著);《德国债法总论》(译著);《德国债法分论》(译著)。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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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商人身份(第1-104条)/1
第一章商人(第1-7条)/3
第二章商事登记簿;企业登记簿(第8-16条)/5
第三章商号(第17-37a条)/17
第四章商事账簿(第38-47b条)/24
第五章经理权和代办权(第48-58条)/25
第六章商业辅助人和商业学徒(第59-83条)/28
第七章商事代理人(第84-92c条)/34
第八章商事居间人(第93-104条)/44
第九章罚则(第104a条)/47
第二编非独资的商事企业与隐名合伙(第105-236条)/49
第一章普通合伙(第105-160条)/51
第一节合伙的成立(第105-108条)/51
第二节合伙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第109-122条)/52
第三节合伙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123-130b条)/55
第四节合伙的解散与合伙人的退伙(第131-144条)/59
第五节合伙的清算(第145-158条)/63
第六节时效;责任的时间限制(第159-160条)/66
第二章有限合伙(第161-229条)/68
第三章隐名合伙(第230-237条)/73
第三编商业账簿(第238-342e条)/77
第一章对所有商人的规定1第238-263条)/79
第一节簿记;财产目录(第238-241a条)/79
第二节开始资产负债表;年度结算(第242-256条)/81
第一目一般规定(第242-245条)/81
第二目列示规定(第246-251条)/82
第三目估价规定(第252-256a条)/84
第三节保管和提示(第257-261条)/88
第四节州法(第262-263条)/90
第二章对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对某些商事合伙的补充规定(第264-335条)/91
第一节公司的年度结算和情况报告(第264-289条)/91
第一目一般规定(第264-265条)/91
第二目资产负债表(第266-274a条)/96
第三目损益表(第275-278条)/104
第四目估价规定(第279-283条)/108
第五目附录(第284-288条)/108
第六目情况报告(第289-289a条)/116
第二节康采恩结算和康采恩情况报告(第290-315a条)/119
第一目适用范围(第290-293条)/119
第二目合并的范围(第294-296条)/125
第三目康采恩结算的内容和形式(第297-299条)/126
第四目完全合并(第300-307条)/128
第五目估价规定(第308-309条)/131
第六目按股合并(第310条)/133
第七目被联系企业(第311-312条)/133
第八目康采恩附录(第313-314条)/135
第九目康采恩情况报告(第315条)/141
第十目依国际账目标准的康采恩结算(第315a条)/144
第三节审查(第316-324a条)/145
第四节公开;由电子版联邦法律公报的经营者审查(第325-329条)/157
第五节对格式和其他规定发布行政法规的授权(第330条)/164
第六节处罚及罚锾规定;罚款(第331-335b条)/166
第三章对登记合作社的补充规定(第336-339条)/173
第四章对特定营业部类的企业的补充规定(第340-341p条)/176
第一节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的补充规定(第340-3400条)/176
第一目适用范围(第340条)/176
第二目年度结算,情况报告,中间结算(第340a-340d条)/177
第三目估价规定(第340e-340g条)/180
第四目货币换算(第340h条)/182
第五目康采恩结算,康采恩情况报告,康采恩中问结算(第340i-340j条)/183
第六目审查(第340k条)/184
第七目公开(第3401条)/186
第八目处罚及罚锾规定;罚款(第340m-3400条)/188
第二节对保险企业和养老基金的补充规定(第341-341p条)/191
第一目适用范围(第341条)/191
第二目年度结算;情况报告(第341a条)/192
第三目估价规定(第341b-341d条)/193
第四目保险技术准备金(第341e-341h条)/194
第五目康采恩计算;康采恩情况报告(第341i-341j条)/196
第六目审查(第341k条)/198
第七目公开(第3411条)/199
第八目处罚及罚锾规定;罚款(第341m-341p条)/200
第五章私人账目委员会,账目咨询委员会(第342-342a条)/203
第六章账目审查机构(第342b-342e条)/205
第四编商行为(第343-475h条)/209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343-372条)/211
第二章商事买卖(第373-382条)/219
第三章行纪营业(第383-406条)/223
第四章货运营业(第407-452d条)/230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07-450条)/230
第二节搬家货物的运送(第451-451h条)/248
第三节以不同种类的运送工具运送(第452-452d条)/251
第五章运输代理营业(第453-466条)/253
第六章仓库营业(第467-475h条)/258
第五编海商(第476-905条)/265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476-483条)/267
第二章船东与航运企业(第484-510条)/269
第三章船长(第511-555条)/280
第四章货物运送的货运营业(第556-663b条)/289
第五章旅客及其行李运送(第664-675条)/321
第六章抵押(第679-699条)/323
第七章海损(第700-739条)/324
第一节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第700-733条)/324
第二节船舶碰撞损害(第734-739条)/334
第八章救助(第740-753条)/338
第九章船舶债权人(第754-764条)/346
第十章海上保险(第778-900条)/350
第十一章时效(第901-905条)/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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