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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10 5.0折 20 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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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卢梭(Rousseau J.J.) 著;钟书峰 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7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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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法]卢梭(Rousseau J.J.) 著;钟书峰 译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2-07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35055
  • 定价 20.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43页
  • 字数 103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与约翰·洛克样,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卢梭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的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
【作者简介】
卢梭,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目录】
重译《社会契约论》需要勇气、素养和能力
重译经典《社会契约论》的理由
钟书峰译本与商务印书馆李平沤译本之比较(部分)
钟书峰译本与商务印书馆何兆武译本之比较(部分)
前言

第一童
第一节论第一章主旨
第二节论最初的社会
第三节论最强者的权利
第四节论奴隶制
第五节论始终要追溯至最初的约定
第六节论社会公约
第七节论主权者
第八节论文明状态
第九节论财产权

第二章
第一节论主权是不可让渡的
第二节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第三节论公共意志会否犯错
第四节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第五节论生死权
第六节论法律
第七节论立法者
第八节论人民
第九节论人民(续一)
第十节论人民(续二)
第十一节论诸种立法体系
第十二节论法之分类

第三章
第一节政府概论
第二节论不同形式政府的创建原则
第三节论政府的分类
第四节论民主制
第五节论贵族制
第六节论君主制
第七节论混合制政府
第八节论没有普适的政府形式
第九节论好政府的标志
第十节论政府滥权及其蜕化趋势
第十一节论政治体的灭亡
第十二节论如何维护主权权力
第十三节论如何维护主权权力(续一)
第十四节论如何维护主权权力(续二)
第十五节论议员或者代表
第十六节论创建政府的行为不是签订契约
第十七节论政府的创建
第十八节论如何防止政府篡权

第四章
第一节论公共意志是不可摧毁的
第二节论投票选举
第三节论推选
第四节论罗马平民大会
第五节论保民官职位
第六节论独裁官职位
第七节论监察官职位
第八节论公民宗教
第九节结语

附录
卢梭年谱表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译本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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