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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中的人格物

65 八五品

仅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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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传莉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4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2-1-3-1

上书时间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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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冷传莉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1-04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19420
  • 定价 22.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81页
  • 字数 213千字
【内容简介】
《论民法中的人格物》以司法实践中具有人格利益属性的特定物为研究切入点,全面梳理该类物司法案例的特点以及所展现的特定价值,在综合分析现行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的成功与不足的基础上,从一个全新的学术视角创建性地提出“人格物”的概念,并以此为研究对象,对人格物在民法中的有关问题展开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力求探讨建立人格物法律制度的一般规则,以推动民法理论的创新性研究,科学回应司法实践对人格物规制需求不断增加的现实。
《论民法中的人格物》由六章组成,第一章主要论述人格物提出的现实需要,并对确立这一学术概念的合理性和法理基础进行论证;第二章从民法的视野对人格物进行界定,通过比较分析展示人格物的特殊法律属性;第三章对常见的人格物典型形态及特殊的人格物予以分类探讨;第四章在前三章的基础上对人格物的基本规则进行建构,探讨了人格物确权规则、一般规则及特殊规则;第五章为人格物司法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和保护原则,力求为人格物的司法救济探索依据;第六章为人格物疑难问题研究,合理回应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人格物认定、价值确定及限制自由裁量权等疑难问题,以期强化对人格物的保护并提供裁判指导。
【作者简介】
冷传莉1969年生,山东蓬莱人,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获贵州省教学名师、全国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兼任贵州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仲裁研究会副会长、资深仲裁员等职务。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诸多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和中国民商法律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转载。编著《商法学》、《商法原理》等,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
【目录】
引论
第一章人格物的确立
第一节人格与财产的关联与互动
一、从“自然人”到“人格人”的演进
二、人格与财产的互动
第二节人格物概念的提出
一、一个打破常规的司法解释及立法缺失
二、人格物概念提出的合理性分析
第三节人格物确立的价值取向
一、人格物的确立实践了透过物对?格的保护机制
二、人格物确立的具体价值取向与展开

第二章人格物的界定与发展
第一节人格物的内涵与属性
一、人格物的法律界定
二、人格物的法律属性分析
三、人格物与相近术语的关系
第二节人格物的分类及价值
一、人格物的基本分类
二、人格物分类的价值与意义
第三节人格物的生成与变动
一、人格物的生成:物之人?化
二、人格物的转化:人格物去人格化

第三章人格物之典型形态
第一节与个人有关的人格物
一、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照片
二、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录音、录像带
三、婚戒或类似定情信物
四、证明特定荣誉、经历的奖章或证书
第二节与家庭有关的人格物
一、祖传物品
二、祖先画像
三、祖坟
四?族谱
五、家宅
六、祠堂
第三节具有特定社会意义的民居、文物
一、具有特定社会意义的民居——以安徽省皖南古村落民居遭“蚕食”案为例
二、附着民族特定情感的文物
第四节人体器官、基因和遗体
一、人体器官
二、人体基因
三、遗体(尸体)、遗骨、骨灰
第五节宠物可以成为人格物
一、动物法律地位之评析
……
第四章人格物的基本规则
第五章人格物司法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及原则
第六章人格物疑难问题及解决
余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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