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以来,欧美戏剧界兴起了一股“悲剧已死”的论调。斯坦纳在1961年写下了名噪一时的《悲剧之死》(The Death of Tragedy, New Haven &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6)。斯坦纳在书中指出,17世纪前后,西方人的世界观发生了革命,人摆脱了“自然”秩序,不再把自己想像为依附于“由习俗、宗教和政治传统以及社会等级构成的稳固结构”的某种固定形象,而是把其设想为应该而且能够运用理性和智慧来完善、筹划、主宰自己生活的现代人。在斯坦纳看来,这一世界观的转变对于悲剧的衰落是决定性的。在此基础上,斯坦纳分别从法国新古典主义悲剧的不可译性、浪漫主义世界观对悲剧的破坏、韵文与散文对悲剧的影响、现代悲剧作家对古典悲剧的继承与革新等几个方面阐发“悲剧已死”的主题。该书自1961年问世以来,风行欧美戏剧学界,至今已有17种语言的译文,且仍为欧美大学悲剧研究的必读书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斯坦纳关于“悲剧之死”的观点在西方文化界引发了持久而热烈的争论,比如美国著名学者特里•伊格尔顿、尼采研究专家瓦尔特•考夫曼、英国著名文化研究专家雷蒙•威廉斯,以及英国著名评论家海伦•加德纳等学者都曾对其提出过质疑甚至是批判。在中国戏剧界,我们只能零星地见到一些关于《悲剧之死》的介绍性的文字,比如,老一辈戏剧学大家陈瘦竹先生曾在《评“熵与悲剧‘衰亡’论”》中介绍了斯坦纳《悲剧之死》的重要观点。20世纪90年代,著名学者尹鸿教授在《悲剧意识与悲剧艺术》一书中也曾总结过《悲剧之死》的观点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悲剧之死》的影响尚未波及中国大陆,但可以预见的是,与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一样,《悲剧之死》也将会给中国戏剧学界的悲剧研究带来新思路,甚至给整个文化界带来全新的启发。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