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采 隋唐文明一本通 中国历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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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 隋唐文明一本通 中国历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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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1.5折 58 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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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

出版社中国书店出版社

ISBN9787514923889

出版时间2020-09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

页数232页

字数174千字

定价58元

货号702_9787514923889

上书时间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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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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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章 改章建制——繁荣盛世下的改革与创新

创新的法律制度文明002

官制改革:三省制005

科举开创:改善用人制度008

新赋役制:租庸调、均田制011

漫谈唐朝两税法改革014

官吏俸禄制度的改革016

唐七军的创新019

扩展阅读 贞观之治021

第二章 四通八达——盛世隋唐的交通动脉

隋朝大运河,沟通南北024

唐代发达的水上交通025

唐代贡路030

隋唐时期的桥梁033

隋唐时期的丝绸之路036

繁荣的海上丝之路039

唐代的"快递"——邮驿042

……

内容简介:

风采:隋唐文明一本通由姜越主编

作者简介:

    姜越,女,笔名西江月、水墨清浅,江苏省沭阳县人。2002年于民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自幼酷爱文学,大学后长期从事事业工作。曾成功策划出版了“青春有约”系列、“青心灵绿茶”系列、“青春样样红”系列、“青读史尝鲜”系列、“心灵医生”系列、“红才女”系列图书,著有找对婆家嫁对郎正儿八经地生活顺势者昌等作品。现供职于北京图强出版有限公司并任经理。

精彩内容:

    创新的法律制度文明
    隋代从建国至灭亡,只历经了两帝三十余年。三十余年,在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里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隋王朝所建立的功绩,隋代在前人的基础上所确立的政治、法律制度产生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这固然是由于隋文帝杨坚结束了魏晋南北朝长期分裂和混战的局面,又一次完成了的统一;同时也是由于所建立的政治法律制度,从内容到形式更趋于完备,更能适应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隋王朝虽然是一个短命王朝,但它的成功与失败却为其后的唐王朝的统治留下了经验。从隋开始,中国封建经济便开始走向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隋代先后颁行了两部法典,即开皇律和大业律。除律之外,还有令、格、式。开皇律和大业律现已不存,令、格、式等也早已散失。但隋书的刑法志中保存了些微内容。
    1.开皇律
    开皇律是隋文帝杨坚即位后制定的。杨坚原是北周贵族,是关陇地主集团的代表。他在北周政权中汉族官僚的支持下,利用周宣帝宇文赟早死,宣帝的儿子宇文阐年幼,故而被“推戴”“入宫辅政”的机会,于公元581年二月夺取帝位。杨坚目睹了“宣帝时刑政苛酷,群心崩骇,莫有固志’’的状况,为了收揽人心,巩固其统治,即位后便着手进行改j革(隋书.高祖纪)。在立法上他提出要“以轻代重”“尽除苛惨”(隋书高祖纪),他指出自古以来没有一成不变的法,法应因时而异,不要死守旧制。开皇元年(581),杨坚即命高颎、郑译、杨素等制定新律。开皇三年(583),“因览刑部奏,断狱数犹至万条,以为律尚严密,故人多陷罪”(隋书刑法志),又命苏威、牛弘等更定新律。这是开皇律。按照隋文帝杨坚的上述指导思想,开皇律在“上采魏晋刑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的基础上,对封建法律进行了一些重要改革。
    这些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刑罚上,进一步废除了某些酷刑。中国封建法律中的酷刑,自战国、秦汉以来沿用已久,至北魏和北齐,法定死刑仍有车裂、枭首、斩、绞等四种。开皇律废除了车裂、枭首,保留了绞、斩。开皇律对死刑之外的其他刑罚也略有减轻,确定的刑名共有五种。死刑二:绞、斩。流刑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徒刑五: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杖刑五:自六十至一百,每等加十。笞刑五:自十至五十,每等加十。上述笞、杖、徒、流、死五种刑名,为隋以后各封建王朝所沿用。
    第二,将北齐律的“十条重罪”发展为“十恶之条”。所谓“十恶”是指危害封建政治统治和伦理道德的十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们是在封建法律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提出的。其中部分罪名,如大逆、不敬、不孝、不道等,在秦汉法律中已经出现,至北齐始形成“十条重罪”。开皇律在北齐律的基础上“颇有损益”,进一步概括为“十恶之条”。有关“十恶”的规定,也为隋以后各朝代的封建法典所沿用。
    第三,肯定了官僚贵族的种种。其中包括“八议”“减”“赎”和“官当”等制度。隋书刑法志:“其在八议之科及官品第七以上犯罪,皆例减一等,其品第九以上犯者听赎。”开皇律还规定了各种刑罚的赎铜数:“笞十者铜一斤,加至杖百则十斤。徒一年赎铜二十斤,每等则加铜十斤,三年则六十斤矣。流一千里赎铜八十斤,每等则加铜十斤,二千里则百斤矣。二死(即绞、斩)皆赎铜百二十斤。”所谓“官当”,即以官品抵应受之刑罚。“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当流者,三流同比徒三年。若犯公罪者,徒各加一年,当流者各加一等。”(隋书刑法志)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官越高,也越大。它充分表明了开皇律的等级质。
    正因为开皇律对封建法律进行了某些改革,所以更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对以后的封建立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大业律
    大业律为隋炀帝杨广即位后颁行。据隋书刑法志:“炀帝即位,以高祖禁网深刻,又敕修律令,除十恶之条。”刑法志还记载:“三年,新律成,凡五百条,为十八篇,诏施行之,谓之大业律。”大业律是谁编撰的呢?玉海诏令:“大业二年十月,更制大业律,牛弘等造。”隋书刘炫传:“炀帝即位,牛弘引炫修律令。”由以上记载可知,大业律是炀帝命牛弘等人编撰,颁行于大业三年(607),其用刑较开皂律有所减轻。
    p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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