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张明楷 北京大学 罪刑法定原则 构成要件论 刑罚论 共犯论 未遂犯论 张明楷刑法学理论
978730120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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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明楷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05471
出版时间2022-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货号537813200959
上书时间2023-03-1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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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书名: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定价:35元 作者:张明楷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04-01 ISBN:9787301205471 字数:257000 页码:278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大16开 商品重量:目录
绪论
一、语境的选择
二、概念的简释
三、争论的意义
章 刑法目的
一、行为无价值论的主要观点
二、结果无价值论的基本观点
第二章 罪刑法定原则
一、行为无价值论的出发点
二、结果无价值论的出发点
第三章 构成要件论
一、构成要件
二、客观要素
三、主观要素
第四章 违法性论
一、违法性论的基础概念
二、违法性论的哲学基础
三、违法性的判断
四、违法阻却事由
第五章 责任论
一、责任的地位
二、过失犯论
第六章 未遂犯论
一、处罚的根据
二、着手的认定
三、危险的判断
第七章 共犯论
一、共同犯罪的特点
二、共同正犯的本质
三、间接正犯的范围
四、共犯的处罚根据
五、故意的从属性
第八章 刑罚论
一、刑罚的正当化根据
二、刑罚论与犯罪论
三、规范预防论
结语 内容提要
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之争,可谓当今刑法理论中的学派之争。学派之争可以将理论研究引向深入。一方面,刑法理论对诸多具体问题的不同看法,源于基本立场的不同。如果一位研究者没有学派意识,便可能忽视自己的具体观点与基本立场的关系,进而导致二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学派的形成会迫使研究者思考自己采取了何种立场、属于哪种学派,从而保持理论的一致性、协调性。另一方面,学派之争可以使各种观点不断完善。学派之争必然意味着有学术批判。学术批判不仅可以促使对方完善自己的观点乃至放弃不合理的观点,也能促进批判者反思自己的观点、完善自己的理论。 作者介绍
张明楷,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出版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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