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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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

47 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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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辅导用书编审委员会 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4

版次2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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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辅导用书编审委员会 编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6-04
  • 版次 2
  • ISBN 9787301092729
  • 定价 3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422页
  • 字数 674千字
【内容简介】
  法律硕士联考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统一实行的选拔性考试。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知识,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层次高、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加强对从事法律工作相关能力和发展潜质的考查,是联考的一个突出特点和基本工作思路。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1999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转发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05年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试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采取这项措施的理由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重要渠道,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法学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这项改革措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学高等教育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殊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各试点单位在培养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应鼓励他们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则可以报考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目录】
上编专业基础课

第一部分刑法学

第一章导论

第二章犯罪概念

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五章共同犯罪

第六章一罪与数罪

第七章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九章量刑

第十章刑罚执行制度

第十一章刑罚消灭制度

第十二章刑法各论概述

第十三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十七章侵犯财产罪

第十八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十九章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章渎职罪

第二部分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公民(自然人)

第四章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代理

第七章时效与期间

第八章物权概述

第九章所有权

第十章共有

第十一章相邻关系

第十二章他物权

第十三章债权概述

第十四章合同

第十五章人身权

第十六章知识产权

第十七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十八章民事责任

下编综合课

第一部分法理学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

第三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第四章法律作用

第五章法律制定

第六章法律体系

第七章法律要素

第八章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九章法律实施

第十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十三章法治

第十四章法律与社会

第二部分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国家机构赢

第三部分中国法制史

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

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二章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三章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四章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五章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六章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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