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调查论:我国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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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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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辉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6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603 12-16
上书时间2024-12-1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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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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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光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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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3-06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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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471231
-
定价
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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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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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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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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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464页
-
字数
265千字
- 【内容简介】
-
本书主要对监察调查权、侦查权、检察权进行了比较,从历史的角度阐述了监察调查权的发展,然后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从现实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监察调查权的行使主体、权力范围、适用对象、应用范围;后从未来的角度论述了监察调查权的发展完善。
- 【作者简介】
-
陈晓辉,女,汉族,河南信阳人,法学硕士,湖北警官学院教授。长期从事侦查学教学科研工作,多次到基层公安部门下派锻炼,公派至英国伯明翰大学访学一年。先后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合著)3部,主编、参编书籍10余部,主持、参与和省部教科研项目近20项。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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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监察调查权概述
节监察权概述
一、监察的词源
二、监察权的渊源
第二节调查权概述
一、调查的词源
二、调查权的渊源
第三节监察权与调查权比较
一、监察权与调查权的比较
二、监察权与检察权的比较
三、调查权与侦查权的比较
第四节监察调查权是监察权的核心体现
一、监察调查权是监察权的三大组成之一
二、监察调查权是监察权实现的重要保障
三、监察调查权是监察立法的创新与发展
第二章监察调查权的历史沿革
节先秦以前监察调查权的沿革
一、先秦以前国家机构的体系建构
二、先秦以前监察职能的行使主体
三、先秦以前监察调查的表现形态
第二节秦汉隋唐监察调查权的沿革
一、秦汉隋唐国家机构的体系建构
二、秦汉隋唐监察职能的行使主体
三、秦汉隋唐监察调查的表现形态
第三节宋元明清监察调查权的沿革
一、宋元明清国家机构的体系建构
二、宋元明清监察职能的行使主体
三、宋元明清监察调查的表现形态
第四节民国时期监察调查权的沿革
一、民国时期国家机构的体系建构
二、民国时期监察职能的行使主体
三、民国时期监察调查的表现形态
第三章监察调查权的构成体系
节监察调查权的行使主体
一、我国监察机构的发展与演变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三、地方监察委员会的机构组成
第二节监察调查权的权力内容
一、言语类措施:谈话、要求作出陈述与讯问、询问
二、取证类措施: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
三、技术类措施: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
四、人身自由类措施:留置、通缉、限制出境
第三节监察调查权的适用对象
一、公务机关的公务员
二、授权、委托组织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单位的管理人员
五、基层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第四节监察调查权的应用范围
一、贪污贿赂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二、滥用职权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三、玩忽职守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四、权力寻租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五、利益输送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六、徇私舞弊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七、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第四章监察调查权的发展完善
节监察调查权的应用基础
一、监察调查权的主体资格研究
二、监察调查权的权力界限研究
三、监察调查权的措施方法研究
第二节监察调查权的制衡合作
一、监察调查权的内部制衡研究
二、监察调查权的外部制约研究
三、监察调查权的国际合作研究
第三节监察调查权的党法互动
一、“三不腐”长效机制与监察调查权
二、监察调查权与党纪检查措施互动
三、“四种形态”视野下的监察调查权
第四节监察调查权的程序制度
一、缺席审判程序对监察调查权的冲击
二、认罪认罚从宽中监察调查权的定位
三、监察调查中讯问、留置的场所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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