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里安·沃缪勒(AdrianVermeule)先后毕业于哈佛学院(1990)和哈佛法学院(1993)。曾任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戴维·森特尔和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的助乎。1998-2005年期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2006年至今任教于哈佛法学院。现为哈佛法学院小约翰·H.沃森法律教授。研究领域包括行政法、宪法、立法和国家安全法。主要著作:《宪法系统》(The system of the Cotitution)《法律与理性的限度》(Law and theLimits of Reason)《民主的机制:制度设计缩影》(Mechanisms ofDemocracy:ItitutionalDesign Writ Small)《危急状态中的恐惧:安全、自由与法院》(Terror intheBalance:security,Liberty,and the Cou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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