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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

170 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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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布赖恩·Z.塔玛纳哈(Brian Z.Tamanaha) 著;郑海平 译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9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2023

上书时间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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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美]布赖恩·Z.塔玛纳哈(Brian Z.Tamanaha) 著;郑海平 译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2-09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42716
  • 定价 2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32页
  • 字数 29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法律理论前沿丛书
【内容简介】
《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著作。在西方的法学传统中,法律常常被理解为反映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的一丽镜子,它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以这种获得了广泛接受的理解为主线,塔玛纳喻教授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对西方传统理论中关予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论述傲了回顾,并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传统的理解提出了批判。以此为基础,他试图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构建一种用于研究法律一社会关系的新的、一般性的理论框架。同时,塔玛纳哈教授也阐述了如何利用这个框架对当今世界上各种情境中的法律一社会关系加以研究、理解和批判。
【作者简介】
布赖恩·Z.塔玛纳哈,(1957~)现为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法学院教授。他在法学理论方面的著作颇丰,迄今已出版过将近十部专著,并且广受好评。其中一些著作已经被翻译为中文、日文、谣班牙文、法文、葡萄牙文、以及俄文等。这本关于法律与社会的著作出版于2001年,出版后即引起英美法理学界的较大反响,先后获得美国法律与社会协会的HerbertJacob图书奖(2002),以及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朱理思·斯通法理学研究中心评选的InauguralDennisLeslieMahoney法学理论奖(2006)。

郑海平(1984~),甘肃武威人,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曾在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获得法律博士(J.D.)学位,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目前的主要研究兴趣为宪法学、法理学。
【目录】
丛书宗旨
致谢
中文版序言
编者介绍
序言

第1章法律—社会框架
镜像命题以及法律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
法律—社会关系的三元图示

第2章西方法学理论中的法律与社会
古典法学理论
自然法传统
法律实证主义传统
习俗—文化传统
“法律与社会组织”传统
“选择性镜子”传统
工具主义传统

第3章削弱镜像命题
两种正当性“神话”以及一种不同的
法律起源论
法律职业和法律知识的影响

第4章法律—社会关系的重大转变
启蒙运动的主要背景理念
实证法组成部分的三个变化
作为法律渊源的习俗的衰减以及向
程序性同意的转变
从实质道德到程序理性——法治

第5章反对镜像命题
法律移植
全球化的影响
重提“差距问题”

第6章关于法律的社会—法律实证主义进路
哈特对“法律”这个概念的界定中
存在的内在张力
社会—法律实证主义的起点预设

第7章关于法律多元现象的非本质主义进路
“法律多元主义”这个概念的问题
法律的定义以及功能主义分析的问题
桑托斯的理论中的法律和法律多元主义
托依布纳关于法律多元主义的自创生进路
法律多元主义的因袭主义版本
打破僵局——回顾法律人类学

第8章一般法理学的要素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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