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精解——2004司法案例精解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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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仅1件
作者 洪志坚 主编;卢炯星
出版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09
版次 1
装帧 平装
上书时间 2024-12-11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作者
洪志坚 主编;卢炯星
出版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09
版次
1
ISBN
9787561522660
定价
34.00元
装帧
平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76页
字数
421千字
【内容简介】
本书分11章,分别从劳动合同的订立、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及其法律责任、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障、涉外劳动纠纷、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权益保障、劳动争端的解决程序等11个方面,收集相关的真实案件60余个,并对这些案例进行法理分析和争议点的处理评析。本书是为法科学生学习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和研究实务问题提供理论联系实践、反映最新司法动态的高校案例教材。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采用的是演绎法,教师多以法律概念为起点阐发法律的原理。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采取的是归纳法,教师总是从具体的判例中去发掘法律的原则。两种法学教育的方法各有其优势不足。我国秉承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传统,教师在课堂上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展开其授课内容,对于案例或事例的处理也是根据原理阐发的需要加以安排的。这种教学方式对于学生尤其是初涉法律的学生来说,无疑是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使学生系统地而不是支离破碎地掌握法学原理,而只有系统地掌握了法学原理,才能准确地把握法律条文背后的道理,才能在实践中准确地适用法律。然而,这种教学方法对于法科学生的培养也有不足之处,单纯的原理讲授往往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教科书的层面上,而缺乏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锻炼。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深入,英美的案例教学法、法律诊所教学法等有助于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的教学方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开始被引进到我国法律教学的各个环节。 厦门大学法学院一向强调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要求学生既要研究书本上的法律(law in books),又要学习实践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在近年的本科教学改革中,我们十分重视案例教学法的引进和实践,除了各课任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加大案例的比重或单独开设案例分析课程外,尤其注重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司法资源,组织学生司法实习及调研,以培养学生的实务能力。2003年,我们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聘请具有丰富审判经验且具有硕士学位的法官为兼职教师,独立担任民事案例分析和刑事案例分析课程的讲授任务。法官以自己所审理过的案件为教学素材,融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既阐述案件所涉及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范,又传授运用法律的方法以及处理疑难问题的审判艺术,使学生如同亲历司法审判的过程,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高校法科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促进法学教学与司法考试的衔接,而且对于造就专家型的法官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着合作办学和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为法学教育服务,培养高素质的具有综合能力的法科学生的理念,厦门大学法学院再次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并联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厦门海事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这套“最新司法案例精解丛书”,以期为法科学生学习法律和研究实务问题提供一套理论联系实践、反映最新司法动态的案例教材。 本丛书的案例都是从上述各家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成千上万个案件中精选出来的,不仅内容新颖,而且具有典型意义,能够充分反映当前我国社会变迁中法律关系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本着原理阐述与问题处理相结合的基本思路,我们要求作者在评析案例时,既要阐述与该案件有关的基础法学原理,而且要对该案涉及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因此,本丛书不仅对于法科学生学习法律有所帮助,而且对于一般读者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当前法院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处理方法也有益处。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法官对本丛书的编写予以热情支持,厦门大学出版社的领导为本丛书的出版提供全力帮助。我谨代表丛书编委会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不可能顺利地完成这项工作。
【作者简介】
卢炯星,福建莆田人,1954年4月出生。1972年底应征入伍,1978年从厦门守备第十三团退役。退役后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厦门大学法学院,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市政协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法
【目录】
第一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的效力 ——李雄剑诉杭州科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案 2.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 ——周发才诉杰宏(厦门)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 ——章述凤诉厦门海燕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续订纠纷案 4.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劳动合同 ——韦忠和诉厦门厦信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5.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工作岗位变动 ’ ——吴继全诉厦门汇兴石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争议案 第二章 事实劳动关系 6.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 ——朱某诉厦门奋发公司劳动纠纷案 7.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赔偿 ——永嘉(厦门)工业有限公司诉郭秋河等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金案 8.事实劳动关系中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厦门市华联酒店诉厦门糖酒副食品批发公司、厦门华联食品厂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案 9.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 ——厦门优利佳衣厂诉曹红梅等劳动纠纷案 lO.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工伤赔偿处理 ——何双华诉某公交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11.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 ——胡虞桂诉龚明淑事实劳动关系纠纷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12.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厦门金宝酒店诉陈丽丽除名纠纷案 13.劳动者岗位不确定时的劳动争议处理 ——王毅忠诉福建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劳动争议纠纷案 14.用人单位换岗调薪应证明有充分合理性 ——何某诉厦门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案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及其法律责任 15.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李莺诉厦门嘉丰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16.因劳动者违法而解除劳动合同 ——邱某某诉厦门市邮电局辞退纠纷案 17.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时劳动合同的解除 ——王某某诉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某支行辞退纠纷案 18.过失性辞退员工是否应支付其年终奖、经济补偿金 ——伍晓诉某技术服务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19.劳动合同的解除及经济补偿金 ——李某某诉尚联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纠纷案 20.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朱腊英诉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辞退纠纷案 21.劳动者擅自离职单方违约的责任承担 ——郑备诉福建广宇股份厦门公司劳动争议、赔偿纠纷案 22.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 ——周大林诉厦门宏泰发展有限公司培训费、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23.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与奖金的发放争议 ——厦门经贸船务公司诉蔡振华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案 24.企业转制过程中若干劳动法律问题分析 ——陈秀丽诉厦门市化工颜料厂劳动合同纠纷案 第五章 经济补偿金 25.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及经济补偿问题 ——林某诉照明公司劳动争议案 2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高艳敏诉厦门大洋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案 2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厦门经贸船务公司诉郭鹭平劳动合同解除争议案 28.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刘发英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安装公司厦门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2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支付 ——美鹰(厦门)涂料制造有限公司与郭培忠、曾亚贞劳动合同纠纷案 30.违反合同服务期约定的经济补偿金 ——高尚诉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31.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与经济补偿金 ——郑淑芳诉厦门橡胶金属配件厂劳动争议案 32.固定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改变工作单位工龄的计算及经济补偿金 ——厦门海洋华顺集团有限公司诉徐丽玲、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纠纷案 33.劳动合同终止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童乐昌等诉厦门市华美卷烟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第六章 工伤保险及福利待遇 34.工伤医疗期内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伤待遇 ——厦门吉力企业有限公司诉王永涛工伤赔偿纠纷案 35.一次性伤残就业安置费的支付条件 ——翁平云诉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36.工伤赔偿案件的受理及法律适用 ——吴再生诉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坡村民委员会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案 37.工伤无过错责任原则 ——王银祥诉陈勇兢工伤赔偿纠纷案 38.工伤保险待遇 ——陈兴新诉厦门通信实业开发公司和邮电纵横集团建设开发公司工伤纠纷案 39.自谋职业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厦门松美花材有限公司诉王雄燕伤残就业补助金纠纷案 40.未经工伤确认的伤残赔偿 ——刘志雄诉厦门莱恩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洗涤用品厂、厦门市高级技工学校等工伤待遇赔偿案 …… 第七章 社会保险及社会保障 第八章 涉外劳动纠纷 第九章 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权益保障 第十章 劳动争端的解决程序 第十一章 其他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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