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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10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9-23
本书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逐条进行了释义,是学习了解固废法条文的官方解读读本,其后还附录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法规规章文件、立法资料以及修订前后法律文本的对照,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承担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等基本制度,起草生态环境综合性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归口管理专业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协调、审核与报批工作等职责。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全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相关国际公约国内履约工作。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绿色发展】
第四条 【防治原则】
第五条 【污染担责】
第六条 【垃圾分类制度原则】
第七条 【地方责任】
第八条 【政府职责】
第九条 【部门分工】
第十条 【科技支撑】
第十一条 【宣教科普】
第十二条 【表彰奖励】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纳入规划】
第十四条 【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综合利用标准】
第十六条 【信息平台】
第十七条 【项目环评】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
维护】
第二十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者义务】
第二十一条 【设施建设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
第二十三条 【禁止进境】
第二十四条 【零进口】
第二十五条 【海关委托鉴别】
第二十六条 【现场检查】
第二十七条 【查封扣押】
第二十八条 【信用记录】
第二十九条 【信息发布】
第三十条 【人大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众举报】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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