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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贤兴
出版社湘潭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5
装帧其他
货号孙A28-09
上书时间2024-11-25
单元绿之光
《民法典》闪耀“绿之光”
对餐饮浪费说不!
电鱼40尾,放生4000条,拘役3个月
提倡“树葬”种植“墓林”
快递包装呵,要说爱你不容易
公益诉讼检察应在贯彻执行《民法典》上发力致效
第二单元睦邻之善
开发商所谓送“屋顶露台”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vs《物权法》: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门槛降低了
“住改商”:从“业主同意”到“业主一致同意”
拒交物业费是违法的
如何设立“居住权”?
第三单元诚信至上
贯彻执行《民法典》,应加强对虚诉讼、虚仲裁治的研究
诚信与良知
——我与反虚诉讼、虚仲裁的故事
应避充当黑钱洗白和虚诉讼工具
——试论为什么对大额现金交易纠纷不得作出确认
当心为“高利贷”背书
——再论为什么对大额现金交易不应作认定
虚调解、虚仲裁“伪证据”不得采信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应破除“身份主义”和“公章崇拜论”
第四单元 民生为本
经视说法:《加装电梯,到底难在哪?》
加装电梯有住户不同意怎么办?用民法典来办!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部电梯几行泪?
应将加装电梯提升为市长工程加快推进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需要系统解决
第五单元家和之福
《民法典》倡导优良家风、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建设
《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是必要而科学的
《民法典》“共同债务”规定解读与释疑
处理一方“侵权之债”的基本法理和特别清偿程序
“家事代理”规则基本过时了
——兼与孙宪忠教授商榷
唯有“共债共签”,才能堵住“离婚真逃债”
——与舒圣祥先生商榷
依《民法典》精神和原《婚姻法》第41条规定,坚决再审涉“24条”错判案件·
第六单元人格之尊
《民法典》贯彻宪法精神,人格权编,全面保障人权和人的尊严
《民法典》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作出特别规定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遭受侵的诉讼时效作出特别规定
君子动不动手:这个做人底线必须坚持
君子骂人不“辱骂”:为人做官的基本素养
不必过分解读“掌掴书记”被职事件
普通公民和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有着较大的差别
信达雅:为人、作文与办案
民事权利的行使有无边界?是否需要或让渡?
第七单元风险范
《民法典》确立的“自甘风险规则”
喝酒出事,不能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高法修改完善民间借贷解释
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回归四倍:15.4%
《民法典》如何保障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全方位保障自然人的安全
第八单元说法之荣
如何把《民法典》讲好讲活?
我为民企“三一集团”讲《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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