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案审判前后:审判员亲笔披露共和国第一冤案
¥
18
8.2折
¥
22
八五品
仅1件
作者彭树华 著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8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xT一1
上书时间2024-12-1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彭树华 著
-
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0-08
-
版次
1
-
ISBN
9787500694151
-
定价
22.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46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审判员亲笔披露共和国第一冤案:潘汉年案审判前后》是一起重大事件的审判实录,也是对我国审判工作的历史反思。潘汉年案不仅重大,而且特殊。特殊在:第一,它涉及党和国家许多重要机密;第二,被告人是一名担任过重要职务、做出过特殊贡献的高级干部;第三,这是由毛主席亲自核定、党中央交办的案件。这儿个特殊性决定了案件的复杂性和难度。
当时人治盛行,法治不中,审判不独立,实行“先批后审”,中央或地方党委先审批、法院后审判,法官和法院只能按上级的决定办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潘汉年冤案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从潘汉年案得出的基本教洲,应该世世代代牢牢记住。
- 【作者简介】
-
彭树华,广西陆川人,1925年出生,1946年秋考取广西大学法律系,在地下党领导下参加了进步学生运动,曾任学生会学习部长、桂林市学联第一副主席。1950年调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任秘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1955年中南分院撤销,调最高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庭秘书、助理审判员,1978年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79年9月至1983年1月,参与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理的全过程,负责该案判决书的起草工作,及江青、张春桥原判死刑缓期执行改判无期徒刑的具体工作,任合议庭审判员。1981年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了许多大案要案,潘汉年案就是其中之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1994年离休。
- 【目录】
-
序
一、受命
二、秦城审阅案卷
三、向党组汇报
四、谢老纵论古今
五、特殊审判
六、违心判决
七、“文革”风波
八、平反昭雪
九、追忆与思考
十、一颗明星的升起与陨落(潘汉年简历)
后记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