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裁判规则和实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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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彬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21556
出版时间2022-02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426页
字数422千字
定价108元
货号SC:9787521621556
上书时间2025-01-0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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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彬,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河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天津市商业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高级顾问。曾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审判长,对劳动人事争议、不动产及建设工程、复杂民商事纠纷解决等均有长期实践和深入研究。
长期参与天津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调研工作,参加起草2010年至2018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申请再审民事案件分析,参与起草《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曾担任天津法院审判指导丛书《法官智典-民事卷》撰稿人。在《法学论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合著《房地产法》《新编房地产法学》等教材近十部。
内容简介:
本书从仲裁和审判实践出发,设置“裁判观点”“深度解析”“裁审要点”“实操指引”四个版块,结合作者长期的审判实践经验,对普遍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化、多角度的详尽论述,帮助裁审人员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目录:
序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原则和基本思路
一、保护劳动者权益与司法衡平的兼顾
二、注重实质,注重履行
三、重视保护劳动关系双方核心权益
第一章 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
(一)主体要素:劳动关系主体适格
(二)意思表示要素
(三)客观要素:实际控制标准(从属性标准)
二、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实务审查要素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法律规定
(二)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
(三)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非从事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四)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五)生产资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六)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继续性的而非一次性
(七)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八)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管人事档案
(九)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而非其他法律关系的合意
(十)单方意思对认定劳动关系的影响
第二节 劳动、劳务、雇佣、承揽的区别标准
一、四种关系用语的种属关系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
(一)主体资格
(二)具有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一员的意思
(三)工作成果
三、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一)主体标准
(二)从属性标准
(三)报酬发放
(四)生产资料提供
(五)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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