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在民法典当中的独立地位——人格权为何应当在我国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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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民安,林泰松
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6067395
出版时间2019-1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607页
字数623千字
定价98元
货号SC:9787306067395
上书时间2024-12-2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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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民安,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发表大量学术论文和出版大量学术著作,所发表论文和出版学术著作均被中国民商法学界人士广泛援引。
内容简介:
《人格权在民法典当中的独立地位:人格权为何应当在我国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民商法学家(第15卷)》阐述了人格权的概念、性质、特征及人格权的独立性,对我国民法学者关于人格权是否应当在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的不同意见做了介绍和评论,对人格权独立设编当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认为人格权在我国民法典当中应该独立设编。
《人格权在民法典当中的独立地位:人格权为何应当在我国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民商法学家(第15卷)》内容围绕人格权应当在我国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论述充分。引文严谨,案例丰富,适合民法学者、律师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师生阅读,对我国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录:
第一章 我国民法学者关于人格权是否应当独立设编的不同意见
一、我国民法学者对人格权是否应当独立设编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
二、梁慧星教授是如何反对人格权独立成编的
三、除了梁慧星教授之外,还有哪些民法学者基于哪些理由反对人格权独立设编
四、我国哪些民法学者基于哪些理由主张人格权独立设编
五、我国立法者应当将人格权独立设编的主要原因
第二章 人格、法人格与人格权的独立性
一、人格的不同法律含义
二、一般意义上的人格、法人格与权利能力之间的关系
三、“人格”是一个“公法上的概念”而非“私法上的概念的理论为何是接近错误的
四、“人格权是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的题中应有之义的反对理由为何没有说服力
五、“人格权与人格有本质联系”的反对理由为何没有说服力
六、“人格权的宪法性质”的反对理由为何没有说服力
第三章 法人的人格权与人格权的独立性(上)
一、我国民法学者关于法人是否享有人格权的争议
二、法人为何享有人格权
三、确定法人人格权范围的独立方法
四、法人享有的第一类人格权:各种各样的自由权
五、法人享有的第二类人格权:以满足法人个体化为目的的人格权
六、法人享有的第三类人格权:生命权和身体权
七、法人享有的第四类人格权:名誉权和回应权
八、法人享有的第五类人格权:隐私权和无罪推定受尊重权
九、法人享有的其他人格权
第四章 法人的人格权与人格权的独立性(中)
一、我国民法学者关于人格权性质与人格权独立设编之间的关系的说明
二、自然人人格权的性质:非财产性和财产性
三、法人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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