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裁判规则实务精要 组织过程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公司法裁判规则实务精要 组织过程

正版新书 新华官方库房直发 可开电子发票

64.17 6.9折 93 全新

库存4件

江苏南京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潘申明 等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78781

出版时间2023-05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284页

字数343千字

定价93元

货号SC:9787519778781

上书时间2024-12-02

文源文化

六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全新正版 提供发票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潘申明,1973年10月生,浙江省桐庐县人,先后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应用法学研究所主任、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韩国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受聘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专家顾问、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入选浙江省及宁波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第一批)。曾在检察系统工作21年,先后担任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获浙江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等;获第三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第二批全国检察理论人才,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西部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获浙江省政法系统靠前检察官、第二批浙江省检察机关靠前民行办案人、浙江省检察机关专家型公诉人才、第三届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宁波市首届中青年法学专家、宁波市靠前检察官、宁波市优秀公诉人、宁波市检察系统民行办案骨干等多项荣誉。在从事检察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带领所负责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两次。擅长领域为刑事辩护、不良资产处置、重大民商事纠纷一体化解决。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公司组织过程这一主题,选取公司设立纠纷、发起人责任纠纷、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分立纠纷、公司解散纠纷等8个案由,涵盖了公司从设立至终止的“一生”。上述纠纷的选择,是从公司组织的整体过程视角切入,再细化至各个阶段,对典型案例展开细致分析。同时,本书针对每个案由,首先,以综述性的导语介绍各案由纠纷的由来、特征、重点法律规范,以期读者在阅读案例前形成初步认识;其次,选取典型案例,展示案情、主要争点、裁判说理,力求原汁原味描述案件原貌;最后,通过专业分析意见,由个案至类案,从原、被告各方的角度均提出意见与建议,提供相关指引,望能为读者在风险防控、诉讼之中提供帮助。
目录:
第一篇 公司设立纠纷

导语

一、公司设立不能时,公司设立阶段从事生产经营行为所得收益应比照发起人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二、公司设立不能时,公司设立阶段一名发起人对外签订租赁和转租协议产生的差额收益应由发起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三、注意区分合作关系的合意与发起人设立公司的合意

四、公司设立合同的解除要尊重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

第二篇 发起人责任纠纷

导语

一、发起人过错致公司未成立的责任承担

二、公司发起人身份认定不能拘泥于三要件

三、向募集设立的公司出资的,无法认定为公司发起人

四、以借款形式提供设立费用者是否具备提起发起人责任纠纷主体资格

五、出资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将无法认定为发起人

第三篇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导语

一、新股东支付价款受让股权后,即有权要求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二、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可以直接起诉变更登记

三、驳回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诉讼请求

四、除非章程明确排除股权继承,否则股权继承者有权请求公司作出变更登记

五、法定代表人辞职后,公司怠于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具有诉权

六、家庭成员处理公司股权行为的合法性认定

七、变更登记对法定代表人认定的效力

第四篇 公司合并纠纷

……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全新正版 提供发票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