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无罪判例规则与辩护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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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飞,梁雅丽主编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ISBN9787519746599
出版时间2020-08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252页
字数268千字
定价68元
货号SC:9787519746599
上书时间2024-09-2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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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飞,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新技术法学”发起人,2017年入选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专家”。在Asi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证据性权利研究》,译著《证据法的根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多项省部级以上课题。长期主攻刑民交叉和刑行交叉领域业务,致力于研究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成功承办或参与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梁雅丽,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辩护人,执业二十六年,成功承办过多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民商事疑难复杂案件,并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尤为擅长刑事和民商事交叉领域及刑事和行政交叉领域业务,致力于研究企业风险的法律防控,并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出色的法律顾问服务。在企业风险的法律预防和控制、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荣获《方圆律政》2014年律政年度刑辩律师,《中国企业报》2017年助力金融风险防范人物,《法制晚报》2018年度优秀律师,《中国商报》2019年商事法治建设年度典范人物。
主编推荐:
辩护攻略:证据、实体、程序,点面结合进行无罪辩护无罪判例: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寻踪觅源归纳相关案例贪污贿赂罪●从点到面寻找证据层面无罪规则●抽丝剥茧探寻实体层面无罪规则●循序渐进探索程序层面无罪规则●归纳总结法律法规以及判例索引
内容简介:
本案例丛书是项目组对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集的3000多个无罪判例进行系统整理和统计分析的结果。本书具体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意在提炼贪污贿赂罪方面的无罪判例规则;提供辩护攻略;并附相关法律法规和无罪判例索引,便于读者阅览查询。
目录:
第一章贪污罪
第一节无罪判例规则
一、证据无罪规则
规则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程度
规则2:书证是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无法辨认和鉴真
规则3:多份鉴定意见均有瑕疵,且结果不一致,无法证实犯罪事实
规则4:关键证人证言多次陈述不一,且又属孤证,并无其他证据支持,所以无法认定犯罪事实
规则5:证人与案件处理存在利害关系,且没有其他证据印证某项事实
规则6: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规则7:犯罪事实仅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且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程度
规则8:被告人不利供述系孤证,与证人证言不能相互印证,而其他供述相对稳定,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规则9:提交的证据存在矛盾之处,不能形成证据锁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规则10:同案犯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且已经生效。故检察机关对被告贪污犯罪的指控亦属于证据不足,因而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规则11:现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事实,推翻原先有罪事实认定
二、实体无罪规则
规则12: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无法证明具体数额
规则13:被告人的侵吞公款数额未达到贪污犯罪的定罪起点数额,且无其他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
规则14:被告人侵犯的财产为私人财产,并非公共财产,其行为不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规则15:涉案款项是合法收入
规则16:没有实施贪污行为
规则17:行为是职务侵占行为,数额尚未达到数额较大
规则18:涉案款项的用途均有合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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