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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富莹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11
装帧平装
货号A4
上书时间2024-12-16
本书采用干部教育培训讲坛的形式,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重要法治论述,围绕领导干部为什么应当具备法治思维、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法治思维以及如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这三个核心问题进行讲解,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使领导干部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领导干部应当具备规则性思维、合法性思维、程序性思维、权义性思维、契约型思维和权责性思维六个方面的法治思维能力。基本要求是:先立规矩后办事,立好规矩再办事;合乎法律文本的具体规定,合乎法律的目的、原则和精神;要有程序,且程序应正当;以权利、义务为工具去审视、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矛盾,认真对待权利,切实履行义务;要尊重契约,相信市场的力量;有权必有责,权责要相当。本书围绕上述具体各讲,分析现状、找准问题、提出对策,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及决策提供指导。
刘锐,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访问学者,原海南省五指山市副市长(挂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土地学会理事(土地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出版《中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研究》(获评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二等奖)等8部著作,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部级委托课题20余项,主讲课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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