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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政府立法角色研究

58 9.8折 59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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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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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保民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1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13-3

上书时间202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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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王保民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5-12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88488
  • 定价 5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04页
  • 字数 266千字
  • 丛书 西安交通大学正卓法学系列
【内容简介】
政府和议会之间的立法互动关系是一个重大的宪政和立法课题。本书分别运用规范和经验的研究途径,从静态的制度规定、动态的实际运作、以及规范性评价三个层面,重点研究政府在现代议会立法过程中的功能角色。研究发现,行政主导是当代议会与政府之间立法互动关系中突出的普遍现象。政府主导当代议会立法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议会和政府应对不断变革中的现代社会的立法需求的能力上的差异。从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产生良法的能力和实效等三个标准评价,行政主导议会立法利弊兼呈。为了趋利避害,各国应该对政府主导议会立法现象进行规制和改革,在确保议会的宪法地位不被动摇、其立法审议与监督能力不断提高的前提下,继续发挥行政机关在立法中的资源优势和行政立法的独特作用,确保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效率性。
【作者简介】
王保民,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副书记。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中美富布赖特项目高级研究学者,比利时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陕西省立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治政府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省委政法委特约研究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研究领域:法理学、立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个人专著1部,译著1部,主编法学通用教材《法理学》1部;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8项。
【目录】
导论
一、问题的缘起
二、核心概念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述评
四、研究的途径与方法
五、基本思路和行文结构
第一章政府在现代议会立法中的角色现状分析
第一节西方国家政府对议会立法的作用
一、近代以来西方国家议会与政府之间立法关系的演变
二、西方国家宪政结构中议会和政府间的一般关系
三、西方国家政府对议会立法的作用
四、西方国家政府作用议会立法的途径与方法
五、西方国家政府作用议会立法的模式分析
第二节中国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作用
一、新中国政府与全国人大之间立法关系的演变
二、中国宪政结构中国务院与全国人大之间的一般关系
三、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作用
四、国务院作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途径与方法
五、国务院作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模式分析
第二章政府主导现代议会立法现象之原因分析
第一节影响政府与议会之间立法互动关系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政府与议会之间立法互动关系的因素
二、影响政府与议会立法互动关系的几种主要因素分析
第二节西方国家政府主导议会立法现象之原因分析
一、西方国家政府主导议会立法现象之社会原因
二、政府行政职能的扩张和行政权的膨胀
三、议会自身的结构及其运作方式之局限
第三节中国国务院主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问题
二、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中的制约因素
三、国务院主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现象的社会原因
四、中国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的行政权独大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的缺陷与不足
第三章政府主导现代议会立法之结果考察与评价
第一节政府与议会之间立法关系之考察与评价标准
一、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标准
二、产生良法的能力标准
三、实效标准
第二节现代西方国家政府与议会之间立法互动关系之评价
一、以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为标准的评价
二、以产生良法的能力为标准的评价
三、以实效为标准的评价
第三节中国国务院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立法关系之评价
一、以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为标准的评价
二、以产生良法的能力为标准的评价
三、以实效为标准的评价
第四章政府主导议会立法现象之规制和改革
第一节西方国家对政府主导议会立法现象的规制
一、西方国家政府与议会之间立法功能关系的重新定位
二、对政府立法的民主保障和监督控制
三、改革议会以提高其立法审议和立法监督能力
第二节中国对国务院主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现象的规制与改革
一、全国人大与政府间的立法功能关系的定位
二、正确认识和规范党与人大的关系
三、对政府立法的民主保障和监督控制
四、改革和完善人大立法制度以实质性提高其立法审议和监督能力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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