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生育与妇女地位 社会科学总论、学术 刘彩清
该书对少数民族——侗族妇女生活与地位进行了“深描”。是“社会别、族群与发展——女人类学视野下的少数民族妇女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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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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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彩清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44356
出版时间2016-09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
页数217页
字数228千字
定价39元
货号xhwx_1201407702
上书时间2025-01-0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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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特价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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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婚姻与家庭发展的历史变迁
三、研究婚姻与家庭的理论观点
四、研究方法
五、文章框架
章 田野点概述
节 田野点介绍
一、田野点的选择
二、石村概况
第二节 石村的政治制度与宗族制度
一、政治制度
二、宗族制度
第三节 石村的传统
一、群体意识
二、信仰和观念世界
三、传统节
四、文娱活动
第二章 石村妇女的婚姻
节 石村的传统婚姻制度及其变化
一、婚姻规则的变迁
二、通婚规则的变迁
三、通婚范围
第二节 择偶标准与择偶方式
一、择偶标准
二、择偶方式
第三节 婚姻的缔结
一、婚姻的缔结方式
二、婚姻的缔结程序
三、婚礼仪式的变迁
第四节 彩礼(聘礼)与嫁妆
―、彩礼(聘礼)
二、嫁妆
三、彩礼与嫁妆的共存
小结
第三章 石村妇女婚后的家庭关系
节 婚后居住模式
一、不落夫家
二、落夫家生子
第二节 为人父母之道
一、感情上的适应问题
二、心理上的稳定
三、经济上的虑
第三节 家庭类型与功能
一、家庭类型
二、家庭功能
第四节 家庭成员关系
一、亲子关系
二、关系
三、婆媳关系
第五节 离婚与再婚
一、婚姻的破裂
二、离婚
三、再婚
小结
第四章 石村妇女的育儿俗
节 孕前求子俗
一、到迎龙庵许愿
二、积德行善
三、架桥求子
第二节 孕子俗和禁忌
第三节 生育礼俗
一、生产过程与禁忌
二、胎盘的处理
三、踩生
四、报生
五、打三朝
六、满月
第四节 男女两角的互动
一、男女别角的社会化
二、男女两角的特质
三、别角的延续和转变
第五节 男孩和女孩的不同成长过程
一、管教子女
二、中国式的家教
三、石村小孩的童年生活
四、石村小孩的不同别塑造
五、石村小孩的道德教育
六、石村小孩的不同上学经历
小结
第五章 石村妇女的生育现状
节 石村妇女的生育观
一、生育目的
二、别偏好
三、生育数量
四、生育质量
第二节 石村妇女的生育行为
一、石村20世纪50年代及以前出生妇女的生育行为
二、石村20世纪60-70年代末出生妇女的生育行为
三、石村20世纪80-90年代初出生妇女的生育行为
第三节 影响石村妇女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的因素
一、经济因素
二、因素
三、制度因素
四、政策因素
第四节 传统生育在石村的变迁
小结
第六章 石村中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
节 家庭生活周期
一、已婚:子女尚未来临
二、年轻的家庭:养育子女
三、中年:子女离家后
四、老年:退休后的时光
五、丧偶:恢复单身生活
第二节 中年家庭生活
第三节 老年家庭生活
一、老年人和子女与孙辈之间的互动
二、老年人的朋友
三、老年人生活上的问题
小结
结语
参文献
附录
附录一:天甫六洞合款
附录二:六洞款词摘引
附录三:关于祭桥俗
附录四:关于神树
附录五:石村的村规民约
后记
内容简介:
从社会制度的立场来看,家庭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类型,也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从人类学的比较研究来看,婚姻和家庭与生育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生育是婚姻的期望,家庭是生育的成果,而对于一个女来说,婚姻、家庭和生育可以说占据其生命的大部分。因此,探究一个女在婚姻、家庭、生育中的角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变化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不断进步,我国少数民族妇女的地位明显上升。侗族妇女作为中国少数民族妇女大军中重要的一员,其地位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刘彩清所著的婚姻家庭生育与妇女地位对一个侗族村寨的人类学研究/人类学民族学论丛以民族志的手法描述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县的一个侗族村寨――石村妇女在婚姻、家庭、生育中的地位变化情况。
作者简介:
刘彩清(1983―),女,山西吕梁人,人类学博士,2012年于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人类学专业,同年进入贵州大学人文学院旅游管理系工作,现为贵州大学旅游与产业学院产业管理系系主任,产业管理专业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少数民族人与、产业发展,主要承担产业政策与法规、创意与设计、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课程。近几年共发表产业相关十多篇,主持贵州省重点经济课题、贵州省教育厅教育基地项目、黔西南州人计生十三五规划等多项课题。2016年上半年应邀赴台湾元智大学进行访问交流。
精彩内容:
所有人都是或曾经是一个家庭或其他家庭的成员。大多数人都会和人约会、陷入爱河、结婚,以及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这些经验是社会生活的中心,也是大多数人认同的意义。家庭互动构们的常生活,也影响了他们生命中的爱怨情感。一直以来,家庭都被认为是社会的主干。布鲁斯坦(blumtein)与史瓦滋(chwartz)曾经有过这样的观点:“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既是生育的单位,也是家庭的根源,他们通常是情爱、浪漫和关系的综合结果。”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婚姻与家庭生活的经验,对之都相当熟悉,所以大多数人是带着自己对婚姻“是什么样的”以及“希望它是什么样的”这些想法展开其婚姻生活。任何一种科学的研究,面对婚姻与家庭的实情及人们心目中的期望,都应该谨慎区分其间的差异。简而言之,对婚姻与家庭的科学研究,其价值在于拓展个人对这些重要事项的了解,使他们能个人经验与狭窄的范畴。也可以使人们有更宽广的了解基础,可使他们了解其经验中,哪些是和别人相同的,哪些有自己的独特。这些都有助于我们去思为什么每个人的婚姻家庭会有差异,了解更加多样化的,从而更加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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