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的自由传统 中国历史 吴钩
  • 中国的自由传统 中国历史 吴钩
  • 中国的自由传统 中国历史 吴钩
  • 中国的自由传统 中国历史 吴钩
  • 中国的自由传统 中国历史 吴钩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中国的自由传统 中国历史 吴钩

none

22.85 6.5折 35 全新

仅1件

北京丰台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吴钩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9102406

出版时间2014-03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

页数237页

字数199千字

定价35元

货号xhwx_1200884173

上书时间2024-11-28

智胜图书专营店

七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正版特价新书
商品描述
目录:

自序:中国历史演进的自由线索
辑:一种大历史的描述
第二辑:古典的“限政”思想
第三辑:社会力量的发育
第四辑:自由经济的火种
第五辑:王朝政影录
第六辑:如何对待我们的传统
后记

内容简介:

中国历史演进的自由线索
秦制:事无小大皆决子上
如果我们能够站在高空鸟瞰历史演进的图景,将可以发现,中国秦后社会隐伏着两条相互交织又此消彼长的线索:一条线索为皇权的发展趋势,不妨称之为“线索”,由于两千年体制由秦朝奠定,这一线索又可称为“秦制线索”;另一条线索为社会自治的发育程度,我们叫它“自治线索”,因为传统社会的自治主要由儒家士绅推动,这条线索也可以叫做“儒家线索”。
条线索(线索)在百年来的历史叙述中已有充分的呈现。一种主流的意见认为,自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集权政制以来,有一个逐渐增强的趋势:汉代设宰相,“辅翼,典领百僚,协和万国”,相权极重;地方郡守食禄二干石,品秩相当于公即,且有自辟僚属之权;隋唐时相权一分为三,中书、门下、尚书各执决策、封驳与执行之权,地方的人事权也收归,“州郡无复辟署;宋代则被视为相权进一步弱化、而更加发达的时段;明代废除宰相制,皇帝亲揽朝政,达到历史高峰;清承明制,“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程度比之明代有过之而尢小反。
根据这样一种描述,如果我们以历史时段(为了叙述的简便,我们省略了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与元代,下同)为横轴,以程度为纵轴设立一个观察坐标,则可以画出一条不断攀升的皇权线索。如下图所示,这种历史叙述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演进是一个皇权程度越来越高的过程。
但是,我们不能不指出,这样描绘出来的一条线索是错误的,也不符合史实的。谭嗣同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作为一种粗线条的历史描述,大致是如此,但如果我们将目光拉近,将发现经儒家改造过的“二千年来之政”,其实已经跟法家创立的“秦政”大不相同了。这一点,我们下面会细加分析。现在,让我们从线索的起点一一秦政制说起吧。
先秦的儒家从来都是反对无条件效忠的,从孔子的“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到孟子的“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都表明儒家不承认君权的存在,然而,六王毕.四海一,“灭周祀,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的秦王朝,却是推行高度集权的法家之制。法家认为皇帝应当“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这种“独断”、“独制”、“独擅”的权力观,体现在治理架构上,是“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意思是说,天下事不论大小,都由皇帝一个人说了算,大臣不过是皇权的执行机器而已。秦制又主张所谓的“事皆决于法”,给人一种“法治”(ruleoflaw)的错觉,但秦制的“法治”更接近rulebylaw,“人主为法于上””,是拥有的立法者,臣民则服从于之法,“下民议之于下”是不允许的。“皆决于法”跟“皆决于上”,其实乃是同一回事。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正版特价新书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