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法律单行本 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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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06270
出版时间2019-10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
页数27页
字数16千字
定价4元
货号xhwx_1201971195
上书时间2024-11-2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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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共和国院令(第722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内容简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条例分为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7章,共68条。一是更大力度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各地要向社会公开企业开办涉及的证照、办税、银行开户、接入电力等的时限,超过时限的,单位要公开说明理由。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许可、证明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凡要新设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查论证和批准。二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都要实行“双、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三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等使用生产要素、等享受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赔偿制度和维权援助等机制。四是突出政务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文件,应按规定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若无法律法规等依据,行政规范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评比认证和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要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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