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义 外国哲学 (英)赫伯特·斯宾塞
“维多利亚时代的亚里士多德”斯宾塞对“同等自由法则”的进化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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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赫伯特·斯宾塞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28701
出版时间2023-10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
页数336页
定价62元
货号xhwx_1203115866
上书时间2024-11-1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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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特价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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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章 动物伦理
第二章 次人类正义
第三章 人类正义
第四章 正义感
第五章 正义观
第六章 正义的准则
第七章 上述正义准则之
第八章 上述正义准则之推论
第九章 身体健康权
第十章 自由移动与迁移的权利
第十一章 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
第十二章 财产权
第十三章 无形财产权
第十四章 赠与与遗赠的权利
第十五章 自由交换与自由缔约的权利
第十六章 自由职业权
……
内容简介:
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已为学人熟知,然则其中的论理学说却在论正义中才得以连贯阐述。论正义是伦理学的第四部分,是其社会进化论在社会伦理领域的运用。论正义与社会静力学的结论尽管基本一致——道德法则表达的是社会中的之人,的职责在于止侵害个人自然权利的不义行为,但是,论正却也体现了其学术观点的转变:首先,放弃了对社会伦理问题的超自然解释,而采取进化论的解释;其次,明确了道德伦理的生物学起源。由此,倘若要全面理解斯宾塞的柱会进化论,本书应为必需。本书亦能为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与实践者提供助益。
作者简介:
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pence,1820—1903),英国社会学家、哲学家,维多利亚时代杰出的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家。因其将“适者生存”“自然选择”的进化论观念引入社会学与伦理学领域,赫伯特斯宾塞被冠之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著有社会静力学人对的适当范围等;其综合哲学体系具体包括生物学(两卷)、心理学(两卷)、社会学(三卷)、伦理学(两卷)。周国兴,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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