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法学文库·恢复建院十周年纪念丛书:私法视野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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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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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爱民 著
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6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9-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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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爱民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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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重庆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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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2-06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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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2467595
-
定价
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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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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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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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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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4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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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573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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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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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社会信息化转型的深入发展,信息已经成为一项崭新的客体进入法律的视野。在私法领域,《俄罗斯民法典》第128条明确规定,信息是和物、智力成果相并列的客体。信息的法律性质比其他任何一种客体都复杂,个人信息为人格权客体,中国应在制定人格权法时,将个人信息权明定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和姓名权、隐私权等并列,待时机成熟再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财产是财产权的新客体,在信息财产立法之前,应准用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加以保护。信息财产权、物权和知识产权构成大陆法系财产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信息作为一项崭新的客体,在人格权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具体人格权制度,在财产权领域完善了大陆法系财产权的体系,是民法因应信息社会而获得自身发展的重要内因。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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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爱民,法学博士、博士后,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法学学科带头人,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科带头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近十项,出版著作二十余部,发表论文近百篇。曾出席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第四十届大会,参与《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缔结,受美国商务部的邀请为《APEC隐私权保护框架》的形成与实施提供意见。2007年始,担任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高级咨询官。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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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信息与信息法概论
第一章信息立法与法律意义上的信息
第一节社会信息化与国家信息化战略
第二节我国信息立法概述
第三节法律意义上的信息
第二章信息法的形成、概念与地位
第一节社会形态更迭与信息法的形成
第二节信息法的概念和地位
第三章信息法的宗旨、原则与体系
第一节我国信息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信息法的体系
第二编人格权新客体--个人信息及其保护
第一章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背景和经过
第一节信息资源开发与个人信息滥用
第二节数字化人格的形成与权利危机
第三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形成
第二章全球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概况
第一节主要国家立法概要
第二节主要国际组织立法概况
第三节我国立法概况
第三章个人信息的法律界定
第一节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
第二节个人信息的立法界定
第三节法律属性与构成要素
第四节类别划分:个人信息的源与流
第四章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概念、地位与性质
第一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第二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地位与属性
第三节法律关系
第五章个人信息保护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一节个人信息保护法与知识产权法
第二节个人信息保护法与电子商务法
第三节个人信息保护法与信息法
第四节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
第五节个人信息保护法与行政法
第六章个人信息保护的政府策略与保护模式
第一节政府保护个人信息的基本策略
第二节统一立法模式
第三节分散立法模式
第四节行业自律模式
第五节安全港模式
第六节我国立法模式之选择
第七章宗旨与功能
第一节权利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宗旨
第二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功能
第八章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国内外信息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第三节目的明确原则
第四节知情同意原则
目的限制原则
第六节信息品质原则
第七节安全原则
第八节政策公开原则
第九节禁止泄露原则
第十节保存时限原则
第十一节自由流通和合理限制原则
第九章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
第一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效力层次
第二节适用例外
第三节域外效力
第三编财产权客体--信息财产及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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