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中医立法”之父(确认中医在澳合法地位的推动者),澳洲全国中医药针灸学会主席,针灸学家林子强,1993年致著名针灸学家王雪苔,关于加拿大魁省已承认中医针灸合法等信札一通一页
¥
300
八五品
仅1件
作者林子强
年代1993
页数1页
货号2024031511
上书时间2024-09-1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 商品描述
-
林子强,男,澳洲全国中医药针灸学会联合会医师 。澳大利亚华人 。
1983年维多利亚州拟立法取缔中医时,林子强挺身而出。他组织力量,到处游说。在听证会上,他慷慨陈词、据理力争,终于成功地化解了这次取缔危机。随后他把推动中医立法的突破口选在了首先让中医走进澳大利亚的正规院校。1992年他推动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设立“中医发展委员会”,并请人开始翻译中医教学大纲。1994年,林子强促成自己的母校:中国南京中医药大学和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在该校生物医学系正式开设了中医本科及硕士课程。他也以此向维州政府做中医立法的游说工作。八年后,2000年5月,维多利亚州正式通过了《维多利亚州中医注册法》。这是西方中医史上第一部中医法,这部法律令中医获得了与西医相同的法律地位。林子强也因此被媒体称为“澳大利亚中医立法之父”,并获澳大利亚联邦总理颁授“杰出贡献奖”。又过了12年,澳大利亚联邦正式确认中医的合法地位 。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