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调解制度 法制与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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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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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长青 著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5-11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2-2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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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长青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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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
出版时间
2015-11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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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2653444
-
定价
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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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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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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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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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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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8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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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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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上大法学文库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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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调解制度 法制与自治》以法制与自治为主轴,遵循由宏观理论到微观制度的顺序,依次对调解与法制的关系、调解人伦理规范、台湾地区的乡镇市调解制度以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发展演变四个主题展开研究,意图完成以下研究目标:通过观察调解与法制的博弈找到二者共存的平衡点,通过设立调解人行为规范确保当事人自治,通过多法域比较研究正确定位中国的调解制度及其走向,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视角阐释中国调解的复杂功能及其成因。《现代调解制度 法制与自治》的意义在于阐明和还原调解的自治本质,并以此划定法制的适当边界。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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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长青,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曾先后任职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1994—2001)、烟台大学法学院(2001—2013),2012至2013年先后在欧洲侵权法研究院(维也纳)和马克斯一普朗克研究所(卢森堡)做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纠纷解决、证据法学和司法制度。在《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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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调解的多元视角(李浩)
第一部分 调解与法制
第一章 调解与法制—一悖而不离的现象分析
一、调解与法制的悖论
(一)“自下而上的正义”与“自上而下的正义”之争
(二)调解与法制:纯化抑或融通
二、调解的法制化
(一)调解在法制社会中的生存环境与发展契机
(二)调解法制化的内在视角
(三)调解法制化的切入点
三、法制化中的调解优先
(一)调解优先的表现形态
(二)调解优先的根源
结论
第二章 交涉与合意:论诉讼的本质——种诉讼法哲学探析
一、问题的提出及基本立论
二、交涉与合意在纠纷解决场面中的样式
(一)诉讼中的私力因素从幕后走向前台
(二)贯穿纠纷解决始终的交涉与合意
三、揭示诉讼本质的理论创新和立法实践:民事诉讼的新动向
(一)棚濑孝雄的“裁定模式”理论模型
(二)德国民事诉讼立法和理论界出现的“合作主义”动向
(三)英国1999年《民事诉讼规则》有关交涉与合作的规定
四、体现诉讼本质的制度走向:刑事诉讼的新发展
(一)关于刑事调解
(二)关于辩诉交易
五、结语
第三章 调解制度中的强制性因素研究
一、调解制度中存在的强制性因素
(一)功能强制
(二)程序强制
二、强制性调解的理论争议
(一)否定论
(二)限制论
(三)衡平论
三、强制性调解的现实需要
(一)法官依职权交付调解有助于妥善解决特定纠纷
(二)法官依职权交付调解有助于纯化审判程序
(三)强制性调解有助于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调解的适度制度化能够避免更大的不公平
四、强制性调解的制度界限
第二部分 调解人行为规范
第三部分 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
第四部分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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