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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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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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道虎 主编;江必新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2

版次1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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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夏道虎 主编;江必新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1-02
  • 版次 1
  • ISBN 9787521616873
  • 定价 88.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36页
  • 字数 252千字
【内容简介】
  本书对2021年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逐条解读,从条文修改背景、立法意义、修改过程、如何理解适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析。一是系统全面,详细分析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部86个条文,帮助读者逐条理解和掌握本法的相关概念和规定,指导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活动,统一适用标准。二是有的放矢,聚焦新规定、新制度,对修订过程中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和阐释,回应社会对热点问题的关切。三是言简意赅,从读者角度出发,使用规范平实的语言,对每个条文进行诠释,内容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本书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同志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同志通力组织一批有着坚实理论素养的学者和丰富审判经验的行政审判业务专家法官共同编写。期望本书能够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及其他读者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更好地把握立法精神、条文含义及*新规定。
【作者简介】
  江必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南大学教授等职务。荣获第二届中国十大青年法学家、首届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称号。出版《十八大与法治国家建设》丛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丛书、《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丛书、《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等著作5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报刊发表文章300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等多项重要课题

  夏道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高级检察官,刑事检察厅干部、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控告申诉检察厅副厅长、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监督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18年1月起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要作品《刑事申诉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条文实务详解》等。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本章概述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定义】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适用对象】

第五条【适用原则】

第六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七条【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利】

第八条【被处罚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本章概述

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十条【法律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第十一条【行政法规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第十二条【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第十三条【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的立法后评估】

第十六条【其他规范性文件禁止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本章概述

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的实施】

第十八条【特殊类型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第十九条【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本章概述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政府的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管辖权】

第二十五条【管辖权争议】

第二十六条【执法协助】

第二十七条【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第二十八条【改正违法行为及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九条【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第三十条【对未成年人处罚的限制】

第三十一条【对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处罚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三十五条【刑罚的折抵】

第三十六条【行政处罚的时效】

第三十七条【法律适用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三十八条【行政处罚的无效】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本章概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应当查明事实】

第四十一条【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适用】

第四十二条【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十三条【回避制度】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第四十六条【证据种类及适用规则】

第四十七条【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

第四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与撤回】

第四十九条【突发事件应对】

第五十条【保密条款】

第二节简易程序

第五十一条【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第五十二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要求】

第五十三条【简易程序的履行】

第三节普通程序

第五十四条【取证与立案】

第五十五条【执法调查检查程序】

第五十六条【证据收集程序】

第五十七条【处罚决定】

第五十八条【法制审核】

第五十九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第六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期限】

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第六十二条【行政机关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得作出处罚】

第四节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听证的适用范围】

第六十四条【听证的基本程序】

第六十五条【听证结束后的处理】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本章概述

第六十六条【处罚决定的自行履行】

第六十七条【罚款的缴纳】

第六十八条【当场收缴罚款】

第六十九条【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特殊规定】

第七十条【行政机关出具专用票据的义务】

第七十一条【当场收缴罚款的缴纳期限】

第七十二条【执行措施】

第七十三条【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不停止处罚执行及例外】

第七十四条【依法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理】

第七十五条【行政处罚的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本章概述

第七十六条【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不使用或使用非法罚没财务单据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自行收缴罚款的处理】

第七十九条【私分罚没财物的处理】

第八十条【使用、损毁查封、扣押财物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违法实行检查和执行措施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以罚代刑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本章概述

第八十四条【涉外行政处罚】

第八十五条【期限的计算】

第八十六条【施行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1年1月22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0年6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20年10月1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1月2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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