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一区专保公署证章,002号——民国时期徽章校徽证章奖章勋章纪念章类。 河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证章。第十一行政督察区:辖陕县、栾川、新安、渑池、洛宁、卢氏、灵宝、阌乡(灵宝县西)等8个县,专署驻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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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品
仅1件
年代40年代 (1940-1948)
材质铜
尺寸2.3 × 2.3 × 0.16 cm
上书时间2021-10-3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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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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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1932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各省行政督察专员督行条例》,规定在省县之间分区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作为省政府的辅助和派出机关。公署设行政督察专员1人,承省政府委员会之命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各县市的行政工作,兼统该督察区内的地方武装力量,维持本区治安。此后河南省划分为11个行政督察区,分辖全省111个县。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辖陕县、阌乡(灵宝县西)、灵宝、卢氏、洛宁、新安、渑池等7个县,专署驻陕县。
1948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内务部方域司对各地行政督察区进行调整,河南省所辖112个县划分为12个行政督察区,各区及其属县如下: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辖陕县、栾川、新安、渑池、洛宁、卢氏、灵宝、阌乡(灵宝县西)等8个县,专署驻陕县。
【陕州旧事】——话说民国河南省第十一行政区(陕州)督察专员欧阳珍
欧阳珍(1892--1950),字文述,号紫亭,江西都昌汪墩乡阳家港西村人。父欧阳伯惠,前清己酉科拔贡。
书香门第,耕读世家;并非一些人说的风水先生,真材实料的优秀文化人。
1910年毕业于江西陆军小学(第三期)。
1911年辛亥革命起,参与国民军;乱世从军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1914年毕业于河北清河陆军预备学校(第一期)
1916年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2期步科毕业。毕业后到广州追随孙中山先生革命,转战粤闽。
1926年5月升任国民党十四军二师五团中校营长;率部参加北伐,12月即生任为上校团长。
1927年10月任国民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军官研究班上校科长。
1928年2月任国民军军官团部上校科长;同年4月调任陆军第一师参谋,9月任第一集团军第一军团总指挥部参谋处科长、处长。
1929年12月调任武汉宪兵第1团上校团长.1930年2月任国民党中央宪兵第三团团长,9月升为少将团长。
1931年赴日本学习宪警,6月返国,即被任命为国民党中央政府警卫军特务团少将团长。
1932年1月调任陆军第80师少将参谋长兼238旅旅长;7月任中央军校驻豫军官教育团少将教务处长。
1933年8月任河南省第11区(陕州)行政督察专员兼少将保安司令,并兼任陕县县长。
从此,开始了欧阳珍在河南陕州的政治生涯,时年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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