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理由及相关规定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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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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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099605
出版时间2012-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1476065354165372416
上书时间2024-12-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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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为了更好地宣传民事诉讼法,使社会各界对民事诉讼法特别是这次修改内容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保证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2012修订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逐条作了说明,并附立法理由和相关规定,特别是对这次新修改的条文,介绍了修改的背景、理由、目的等,便于准确把握立法原意。
作者简介
权威立法工作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 证据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八章 调解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 管辖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 仲裁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内容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进行的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完善了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对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具有现实意义;完善了起诉和受理程序及当事人举证制度,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对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将发挥重要作用;完善了简易程序,增设了小额诉讼制度,对提高审判效率、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强化了法律监督,增加了监督方式,扩大了监督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这些修改对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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