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团监管——国际比较与中国选择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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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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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峰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9787504970572
出版时间2013-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1145287964994682882
上书时间2024-12-1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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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趋势加快,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综合经营的管制,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之间的业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金融集团以其资本放大、资源整合、成本节约、低成本扩张及高投资回报等特征受到市场青睐,逐渐形成并不断壮大。不过,金融集团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内部关系网络、多元化的经营特征,使其不仅面临了各类金融机构的一般风险,还产生了诸如资本不足、风险传递、信息不透明、利益冲突、关联交易、金融监管失效等特殊风险。这些特殊风险给监管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不断推动金融监管的变化和金融集团监管的发展。
一些国家金融监管由分业监管转向统一监管,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金融集团大而不倒的现实,也迫使金融集团监管强调“稳定与效率并重”,树立审慎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标准,完善监管法规。目前,世界各国(地区)金融监管模式和金融集团的监管模式并不统一,从金融监管机构是否分业设置、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机构是否单独设立两个维度,可以将金融监管模式划分为完全混业监管、分业监管、部分混业监管、混业监管和分业监管相结合四类。按照监管机构是否对金融集团母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实行直接管控,可以将金融集团监管模式划分为直接监管、间接监管以及直接监管与间接监管相结合三类。
一些理论和实证研究采用不同方法、从不同角度分析比较不同金融监管模式和金融集团监管模式的优劣,但各种结论均是在一定前提条件下得出的,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实践中一个国家(地区)选择何种金融监管模式和金融集团监管模式会综合考虑金融市场规模、金融机构经营特点、金融消费文化、金融监管历史与习惯等多重因素,只有适应一定国家(地区)、一定时期监管要求的监管模式,而没有绝对最优的监管模式。
虽然各国监管模式各有千秋、不尽相同,但近年来有趋同倾向。一些发达国家在坚持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和发展方向的同时,力求整合、建立一体化的金融监管体系。另外,各国(地区)监管部门也越来越注意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以对金融集团进行更有效的监管,一些国际金融组织日益发挥更大的作用,如欧盟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在丰富和完善国际保险集团监管规则和标准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
导语摘要
万峰等编著的《金融集团监管国际比较与中国选择》主体内容源于保监会2010~2011年度部级重点研究课题《保险集团监管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借鉴》。全书共八章,首先对金融保险集团进行了定义,对金融保险集团监管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介绍,然后就金融保险集团的监管研究进行了介绍,之后对国际一元和多元的金融保险集团监管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名国的金融保险集团监管模式进行了比较,就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与探讨,进而对中国金融保险集团经营现状、风险变迁及监管挑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中国金融保险集团的监管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书后还附了样本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
目录
第1章 引言
1.1 金融集团概述
1.2 金融集团风险
1.3 金融集团监管内在动因
1.4 金融集团监管理论依据
第2章 金融集团监管研究综述
2.1 金融集团监管综述
2.2 保险集团监管综述
第3章 国际一元金融集团监管
3.1 中国台湾
3.2 日本
第4章 国际多元金融集团监管
4.1 美国
4.2 德国
4.3 英国
4.4 澳大利亚
4.5 加拿大
第5章 金融集团监管国别比较
5.1 金融机构经营模式比较
5.2 金融机构经营模式、金融监管模式与金融集团监管模式比较
5.3 金融集团监管法律体系和监管内容比较
第6章 金融集团监管发展趋势
6.1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保险集团监管趋势
6.2 欧盟保险集团监管趋势
第7章 中国金融集团经营现状、风险变迁及监管挑战
7.1 中国金融集团发展现状
7.2 中国金融集团发展趋势
7.3 中国金融集团风险变迁
7.4 中国金融集团监管体制现状
7.5 中国金融集团监管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第8章 中国金融集团监管政策建议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总结分析了中国台湾、日本、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7个国家(地区)金融集团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法律,梳理了国际金融业在金融集团监管方面的理论方法与实务操作,并在剖析比较不同国家(地区)监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金融集团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监管建议。主要有四处创新:一是在研究视角方面,全面比较7个国家(地区)金融集团的监管框架,既包括宏观的监管模式和监管背景,又包括微观的被监管对象及其特征,有区别地吸收借鉴,为中国金融集团监管框架的构建提出可操作的宏观设计和微观安排。二是在研究对象上,收集了多国(地区)大量金融集团相关法律的一手资料,认真梳理7个国家(地区)金融集团监管法律,选取主体资格认定、资本充足性、会计准则、投资要求等十多项重要内容详细阐述,对中国金融集团监管有较大的实践价值。三是在研究重点上,对各国(地区)金融集团经营模式、监管模式进行了多角度研究,结合定量和定性方法比较不同模式优劣,内容创新度较高。四是在研究前瞻性上,一方面关注美国、欧洲各国(地区)的金融监管改革动向,另一方面也关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在全球范围内推进的《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欧盟偿付能力监管标准Ⅱ等变化对保险集团及监管的影响,研究的前瞻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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