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清末教案(第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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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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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 编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1998-10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791
上书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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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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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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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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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19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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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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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101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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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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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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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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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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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9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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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68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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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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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
- 【内容简介】
-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清末教案(第2册)》主要内容包括英使威妥玛为请将江省官宪殴逐英教士入奏事致奕訢照会,同治十一年正月初三日(1872年2月11日);英使威妥玛为英教士所领往江省游历执照并无模糊事致奕訢照会,同治十一年正月十一日(1872年2月19日);美使镂斐迪为请饬天津官府照赔教民损失事致奕訢照会,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三日(1872年3月2日);英使威妥玛为闽省办理罗源教案未尽妥协事致奕訢照会,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一日(1872年3月9丑);英使威妥玛为古田教案完结事致奕诉照会,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五日(1872年3月13日);等。
- 【目录】
-
英使威妥玛为请将江省官宪殴逐英教士入奏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正月初三日(1872年2月11日)
英使威妥玛为英教士所领往江省游历执照并无模糊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正月十一日(1872年2月19日)
美使镂斐迪为请饬天津官府照赔教民损失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三日(1872年3月2日)
英使威妥玛为闽省办理罗源教案未尽妥协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一日(1872年3月9丑)
英使威妥玛为古田教案完结事致奕诉照会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五日(1872年3月13日)
直隶总督李鸿章为美使所派委员僭拟照会事致总署咨文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八日(1872年3月16日)
英使威妥玛为派员面呈南昌所逐英教士执照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二月十八日(182年3月26日)
英使威妥玛为缮送英教士在南昌被逐节略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1872年3月30日)
附件:英教士高学海在南昌被逐详情节略
四川总督吴棠奏请与成都将军魁玉会办川贵教案片
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1872年4月29日)
德署使安讷克为申明对传教章程八条之意见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四月:十四日(1872年5月30日)
英使威妥玛为缮送贝领事在南昌被殴案节略事致爽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1872年5月31日)
附件:英贝领事往南昌查办教案复行被殴各节节略
成都将军魁玉等奏报酉阳教案应给银两已扫数交清摺
同治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1872年7月29日)
成都将军魁玉奏报法国参赞赫捷德抵渝办理黔江教案片
同治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1872年10月29日)
恭亲王奕诉等奏覆孟若望是否洋人无从悬揣应由黔抚查明摺
同治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1872年11月23日)
法使热福理为催还河南旧教堂等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1873年1月4日)
著加恩准已革提督田兴恕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事上谕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1873年1月15日)
法使热福理为请咨豫抚归还南阳等教堂事致奕訢照会
同治十二年正月初十日(187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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