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都说猫狗不相容,一位宅男导演、多情农民讲述“我们仨”的完美生活。逃离蜗居,新城市主义者的宠物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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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都说猫狗不相容,一位宅男导演、多情农民讲述“我们仨”的完美生活。逃离蜗居,新城市主义者的宠物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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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尘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ISBN9787503945762

出版时间2010-12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4.8元

货号20902256

上书时间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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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小九是一条温顺的金毛犬,善良到懦弱,是个总被欺负的受气包;小配是一只彪悍的九命猫,野性不逊老虎,还是个热爱外出找乐儿的浪荡子。因缘际会,与原本害怕狗讨厌猫的作者凑成了一家子。
  本书讲述他们三年间的生活琐事,妙趣横生,温情脉脉。他们逃离都市蜗居,住进北京远郊的农家小院,作者化身侍弄花草的多情农民,阿猫阿狗则成了他的宝贝孩子,不仅给他带来了很多快乐,还引发了他独特的生命之思。
  作者说:跟我家小九,我学会了恬淡温情,不强求什么;跟我家小配,我学会了独立洒脱、坚持做自己;十年的爱,我学会承担责任,学会尊重与关怀。学会了简单实在的快乐。

作者简介
罗尘,出生于1979年,湖南人。童年时呆滞懵懂,少年时好勇斗狠,成年了矫情粉饰。2006年出版长篇小说《北京桂花陈》。后连续出版长篇小说《我的长生天》《两天》《最后的情书》《浮嚣,城上》。目前在京从事纪录片导演工作。

目录
CONTENTS
之壹
自序

曾经与狗有仇
天天和她的孩子们
宠物市场
来自人类的抚慰
分离的日子
没人要的小九

日志 
一只特立独行的猫 
好狗恶猫
子夜的河床
城市公寓的梦
我的妈呀
我家小九初发情 
阳光下的絮叨
小九的冥想
爱的真谛

之贰
月光下的乐园以及罪恶感
雪地里的真相
小区深夜的聚会
雨中的放肆
穿越都市的山鬼

日志 
出城记
小九的教育问题
子夜访客
鸡血年代
农民本质
快意的林间远足
怕黑的女生
美丽的意外:小配来了

之叁
家有猫狗

童年那只猫
一个巴掌的见面礼
热爱出走的孩子
小命遇险
失去眼睛的小猫

日志
情欲之孽
阉猫独白
最英俊的农民就是我呀!
青龙湖上九姑娘及废话太多
风雨后的夕阳田野
子夜女人照以及熟睡的小男孩
写给配配的信
一只﹃死猫﹄的后现代生活

之肆
乡村生活

他人的生活
大虎和小虎的悲喜剧
万物生长

日志
蓝天下
大虎,再见
﹃二流子﹄的那些事儿
额的神啊,你是杀手!
诛螳螂记
明亮之秋

之伍
生命的轮回

感伤的少妇
双子座男人

日志 
鬼妹坨—假孕事件
小九生了
孩子们,请记得我!

后记

内容摘要
小九是一条温顺的金毛犬,善良到懦弱,是个总被欺负的受气包;小配是一只彪悍的九命猫,野性不逊老虎,还是个热爱外出找乐儿的浪荡子。因缘际会,与原本害怕狗讨厌猫的作者凑成了一家子。
  本书讲述他们三年间的生活琐事,妙趣横生,温情脉脉。他们逃离都市蜗居,住进北京远郊的农家小院,作者化身侍弄花草的多情农民,阿猫阿狗则成了他的宝贝孩子,不仅给他带来了很多快乐,还引发了他独特的生命之思。
  作者说:跟我家小九,我学会了恬淡温情,不强求什么;跟我家小配,我学会了独立洒脱、坚持做自己;十年的爱,我学会承担责任,学会尊重与关怀。学会了最简单实在的快乐。

主编推荐
罗尘,出生于1979年,湖南人。童年时呆滞懵懂,少年时好勇斗狠,成年了矫情粉饰。2006年出版长篇小说《北京桂花陈》。后连续出版长篇小说《我的长生天》《两天》《后的情书》《浮嚣,城上》。目前在京从事纪录片导演工作。

精彩内容
小区深夜的聚会
  
  
  
  春天到来时,我和小九搬家了。我等待了近三年的期房终于建成,在这个偌大的城市,我们有了一席之地。尽管只有六十多平米,尽管在无数楼宇的环抱之间,但那终归是我的家。小小的,温暖的家。
  
  想来每个在北京闯荡的人,都期待有一扇属于自己的门。如果心里那扇门没有开,到了一定年龄,便会期待有一扇物质的门。这几乎是一定的。忘我的工作,目的便是换来一个小小的蜗居。三十岁后如再有“城灯万千盏,何处是我家”的感受,人是会死的。
  
  然而这只是人的悲哀。作为一条狗,它所理解的并非如此。短短半个月,小九将我新买的沙发从中间掏洞,直至底部打穿,形成完整的空气对流,顺便毁了我两双鞋,以及半本《现代汉语实用字典》。我期待它能自己学会上厕所,甚至为了它而专门将马桶改造为蹲式,并一遍一遍耐心地教导它。然而它总是置之不理。
  有一天晚上我回来,它奇迹般地没有出来欢迎。走近了看,才发现它正在聚精会神地啃一处墙角,水泥已经剥落,钢筋裸露出来。我暴跳如雷,却毫无办法。它怎能理解这一切呢?这是你爹地的家啊。爹地我拼了老命才挣出个首付,每月还要吭哧吭哧地往里丢钱,爹地容易吗?你怎么能这么干呢?
  
  我俩沉默着坐在落地玻璃前看天,彼此互不理会。夜色弥漫,二环路上车水马龙。
  
  有一天子夜,我下楼去小区超市买方便面,拐过一栋楼宇时,黑暗中听见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像是某种巨大的动物。我停住了步伐,一动不敢动地站在那里。呼吸声越来越近,我不知不觉地将手中的方便面举过了头顶。随着嗖的一声,一个巨大的家伙从一个灌木丛中飞了出来,路灯下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大型的雪橇犬。好家伙,足足有七八十斤,这个小区里会有这么大的狗吗?我心中一惊,难道他们就不怕打狗队上门吗?那雪橇犬看都没看我,一个唿哨便从我身边跑了过去。我定了定神,刚准备往前走,只见后面又跑来了两个家伙,这次是人,染着红的黄的头发,瘦得一身排骨,裤子就快松垮到了裆部,皮带上挂着大铁链子,跑起来叮当作响。他们一边喊着“霸王、霸王”,一边跌跌撞撞地朝楼宇后面跑去。
  
  进电梯时,我带着疑问和看电梯的女人攀谈起来,才知道这个小区竟然是别有洞天。每晚十二点后,养狗的人会纷纷下楼,占据小区里的花园,都是一些白天不能见光的大狗,只能晚上出来遛。我问那女人,难道他们就不怕被抓吗?女人说,他们有办法呢。有大狗的人家组织起来,不是有打狗队嘛,他们就成立了护狗队,还凑钱买了对讲机,在小区的几个入口派人放哨,一有人说抓狗的来了,就立即对讲联系,都商量好了的,谁来了都抓不住。
  
  哦——,我带着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上了楼。第二天就报名参加了护狗队。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那晚我带着小九看见了五条哈士奇,三条金毛,两条古牧,一条黑背,甚至还有一条大白熊。天啊,我简直无法想象,如此拥挤的小区里竟然潜伏着这么多条大狗。当然,还有条名叫霸王的雪橇。
  
  我头天晚上看见的那一幕第二天再次上演了。又是子夜,两个排骨哥绕着小区疯狂地追逐着霸王,而霸王则玩了命似的奔跑。终于跑累了,才安心被人拴着狗链带了过来。这时它真正的主人才出场。那是一个光头、刺青、肌肉累累的家伙,穿着一件紧身背心,脖子上戴着一根我想足有一斤半重的大粗金链子,叼着烟趿拉着拖拉板就来了。这小区里竟然还有黑社会?我和小九同时一愣,歪着头注视着这位大哥。大哥从马仔手上接过狗链来,拍打了两下狗额头,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身材窈窕、脂粉气十米之内令人肾上腺素激增的女人,上前搂着霸王一阵狂亲,然后大哥牵着霸王,搂着他的马子,带着他的两个马仔打道回府了。
  
  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却真是一出大戏。
  
  而其他的遛狗人呢?一个个都是宝贝、宝贝地叫着,抄着手看着狗狗们冲向草坪一阵狂奔。我作为一个新来的成员,忙不迭地和人打招呼。这时一个女人问我,你家狗多少钱买的?小九歪着头看她,我在黑暗中愣了一下,啊这个——是一个朋友送的。我家露西花了我八千多呢。女人故意轻描淡写地说道。露西?是啊,你看。一头大型贵妇被喷成彩带的样子,正在奋力地嗅着一条斑点犬的肛门。露西!露西!不准做这么下流的动作!女人摇啊摇地去了。
  
  你这狗失格啊兄弟,多少钱买的?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人冲我说道。失格?失什么格?我讪讪地望着他。旁边人聚拢了上来。耳朵的位置不对,体型偏大,金毛的标准体型应该比这小,牙长得也不齐,嘴型偏长。你都注意到它的牙了?我心里不由得嘀咕着。来,我给你看看我们家威廉。威廉,过来!狗群中一条飒爽英姿的金毛跑了过来。别说,人家还真是漂亮,跑动中浑身毛发飘逸,宽脸型,大脑袋,一看就是一条价值不菲的金毛。
  
  威廉花了我小一万。它爸爸是枫叶系的名犬,也就是魅力太子。外祖父是枫叶系的黄金武士,妈妈是日本排名的黄金格格。都是从加拿大那边过来的冠军犬,有血统证的,这个你可以上网去查。你看这牙,再看这毛色,威廉!趴下!翻身!对,你再看这腹部的毛色,它是渐变的,你再看这四只脚,多粗壮,多有力啊!
  
  我也只好蹲了下来,就着路灯看正四仰八叉的威廉。旁边的人不时地发出啧啧的称赞声。威廉转动得更起劲了,嘴里还不时地哈气。
  
  哎,那你帮我看看我们家老王怎么样?一个穿着吊带装的女人死命地扯着一条几个月大的金毛凑了过来。
  
  男人蹲下身子,掰开那金毛的牙口仔细看了看,又捏着尾巴让它摆了几个造型,才站了起来,义不容辞地说,失格。你多少钱买的?
  
  不可能吧,我花了三千五呢。
  
  被骗了,哪家店买的?找它麻烦去。
  
  被称作老王的那条金毛极不耐烦地咬着主人手上的链子,一副随时发力奔跑的样子。我摸了摸它的头,它立即伸出了鲜红的小舌头来舔我,随后竟将我的指头当作奶瓶一样使劲嘬了起来。
  
  哎,哥们,你那狗多少钱买的?男人终于朝向了我,我仰视着他,路灯下的身影真是庞大,阴影中只有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后来,小九不再加入它们的队伍,而是和我默默地走到小区一角,在一栋还没建好的楼前有一块小小的空地,我们在那里玩丢球的游戏。我懒得听他们废话。而老王呢?则和它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这主要是由那个女人造成的。那女人也是新来的,听说她老公是一个搞建筑的包工头,发了点财,就将她从老家接了出来,买了这里的房子。男人老不着家,为了解闷,她便养了这条狗。男人叫老王,她便管这条狗也叫老王。那个老王如她的意,这个老王便有好日子过。那个老王要是让她难受了,这个老王便也凶多吉少。或许是因为那晚那男人说她家老王失格,我家小九也失格,她便不由自主地将我们视作了一伙儿。不过她还时常带着老王和他们转,要回家了,才带着老王到我的角落里来和小九玩上一会儿,和我也聊两句,一副天涯沦落人的样子。
  
  我家老王挺好的,怎么就失格了。你别听他的。哎,我告诉你啊,你可别跟别人说,我看那男的纯粹是为了泡那个女的才这么说的。
  
  哪个女的?
  
  就是露西她妈呀。你看她一天到晚穿得跟个花蝴蝶似的,出来遛狗还扑那么多粉,大胳膊露着,也不知道半夜露给谁看。哎,我还告诉你,那个凯文他爸也想泡她呢,两人明争暗斗的。还有公主她妈和辣椒他爸也老是眉来眼去的,我看他们迟早要搞上了。
  
  我挠了挠脑袋,看了看她。小九正和老王在草坪上飞奔。
  
  哎,我说的可都是真的。不信拉倒。
  
  这哪里是遛狗啊?分明就是外遇集散地以及社交大本营嘛。我心里嘀咕着,目送着老王他妈摇啊摇地去了。
  
  日复一日,就这么着过去了一两个月。不知道老王他妈是否在那边也说了一些关于小九他爸的坏话,总之,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下了班就回家看书写字,夜深了便带小九去小区角落里丢球。小九才不管自己失格不失格呢,照旧跑得欢,跳得高,每顿饭都吃得饱饱的。偶尔带小九穿过他们以及它们时,我和小九均目不斜视,径直走过。偶尔老王上来打个招呼,小九也是小心翼翼地叼着它的宝贝球,惟恐被人抢了去。
  
  
  
  月光下的乐园以及罪恶感
  
  
  
  当时针转到子夜零点时,我和小九就出门了。在夜色的掩护下,我俩兴高采烈地奔赴河边。那其实是一条干涸的河。河里没多少水。如果你离它太近,或许还会觉得气味颇令人不快。但对我和小九来说,这就足够了。
  
  我们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好去。
  
  河床上不能去,路灯下也不能停留。我们便只好在那倾斜的河坝上奔跑。我一直担心它会跑偏,后变成赵本山《卖拐》中的某个人物那样。但小九还是很争气,它学会了在倾斜的河坝上跑S型。它真有创意。
  
  它喜欢叼树枝,叼砖头。每每叼在嘴上,便朝我狂奔过来,放到我面前,以热烈的眼神期待地望我,让我丢给它玩。我丢出去后,它会立即再捡回来,我只好再次丢将出去,周而复始。有时我丢得不好,会丢到河里,它往往一个箭步冲到河边,停住,回头望我,怎么办、怎么办啊?我向它摊开双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它便惶惶地在河边焦急地踱着步子,几次试探,终究还是不敢下水(那时它还不知道自己超强的水性,等它明白,是一年后的事情了)。
  
  但两分钟后,它便会找到另外一块石头兴奋地叼来给我。每每看到它一如既往的眼神,我不由得感叹:小九啊,你知不知道现在的形势啊。
  
  有一次我为了让它体验一下宽阔的草地,深夜开车将它带往附近的一处高档小区,因为那个小区外面有一大片同样高档的草坪。车一开到,还没来得及停稳,小九就从座位上噌地一下起来了,趴在窗户上看,兴奋得不行,我刚将车门打开,它便一个箭步蹿了出去,将鼻子深深地埋在草地上,到处嗅着。我知道那是一个气味的世界,一个我无法领会的世界。作为一条狗,它可以闻到一把装饰精美的刀鞘上真牛皮所散发出的一切味道,甚至包括那头牛临死时掉下大颗眼泪时的悲伤心境。它们就是这么超人。无论多么完美的检测工具,目前仍然无法代替狗的鼻子。在嗅觉上它们是完美的。
  
  我凝视着它在那片草地上疯了似的奔跑,时而一个急刹车,时而又狂放地追逐,究竟是什么让它如此快活?又究竟有什么样的味道在它的四周环绕?我无法知道。我只知道我们不能待的时间太长,长了会有危险。我密切地注意周围的形势,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我必须时间带小九撤离。
  
  那几乎是不容置疑的。
  
  尽管如此,那个地方我们仍然只去了三次。第三次时我们遇见了警察。当时刚下车没多久,小九正在那块草地上飞奔,我抬头远远地看见一辆警车打着灯朝这个方向开了过来。我连忙丢下刚点燃的烟,小声叫了一声小九,小九抬头一愣,我冲它招了招手,它飞速地朝我跑了过来,我带着它迅速绕过一个弯,趴在了一处灌木丛后面。小九趴在我身下,仍旧抬头兴奋地看我,嘴里不断哈气,似乎以为我们在玩一个新游戏。警车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我压低了嗓门,冲小九说,不许叫!你要叫了你就死定了啊。它似懂非懂地望着我,我紧张地抚摩着它的额头,希望它能冷静。
  
  狗是可以感受到某些气场的。我坚信事实就是如此。警车在离我们不到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两个警察下车来看了看,其中一个警察叼着烟还对着草坪撒了一泡尿。随后,他们攀谈了几句,离开了。我知道金毛是不喜欢叫的,我几乎没听见过小九张口吼叫,但我仍然担心那一刻小九会兴奋过度叫出声来,我的心脏完全提到了嗓子眼。我担心它完全不知道当时面临的是什么。
  
  但是上天保佑,小九自始至终都没吭一声。它应该感受到了我的担心。它察觉到了气场中某些微妙的变化,和我同时目送警车离去。然后我们匆忙上车,逃离了那个高档小区,以后再也没去过。
  
  之后每次见到警车,我做一个手势,小九就会趴下,无论何时何地。日积月累之后,它和我都已经习惯了。它会认为这是一个好玩的游戏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遵纪守法那么多年,终于产生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从前我也曾害怕过警察,那是因为他们要求检查暂住证。现在我仍然害怕警察,却是因为小九。
  
  我觉得这两者其实并无差别。
  
  将我送到收容遣送站,或者是昌平某地,我或许还能打几个电话,找到一些办法。但如果将小九送到某个莫名的地方,那它将面临怎样的局面?我不得而知。我能理解一个城市的确不能容忍太多的狗,一个城市也的确不能接受遍地狗屎的情况。可城市并没有取缔狗的买卖,城市也从来不曾宣传或是教导所有养狗人应该如何如何。这里的养狗政策是标准的一刀切,高过三十五厘米的就得驱逐出市区。这不禁让我想起日本导演今村昌平的电影《楢山节考》,一到七十就得上山等死,管你身子骨结不结实。尽管在城市中养狗的确需要相当的耐心和细心,然而,在对狗的宣传以及品种的管制上,是否还需要有人去做点什么呢?
  
  我坚持每晚十二点以后才出来遛狗,小九在小区里每一次方便我都会收拾干净,不到举目四望人烟罕至的地方我从来不会松开狗链,小九也从来不叫,甚至从来不给任何人带来麻烦,但我仍然需要带着罪恶感生活,我似乎做错了太多。
  
  我爱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是否也能稍稍爱一下我呢?
  
  自从和小九深夜出门后,我逐渐对李清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准确地说,是对李清照的词产生了兴趣。当然不是那首著名的《如梦令》:“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而是那首非常非常惨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难将息。”
  
  倾斜的河坝就是我和小九子夜的乐园。当月亮穿过云层时,你能看见一个年轻人和一条狗在河坝上欢快奔跑的样子。他们不在乎河道里那刺鼻的气味,也不在乎那倾斜的角度足以磨平他们的鞋底。只要有河坝,只要有月光,就有了欢笑。
  
  
  
  
  
  好狗恶猫
  2006年10月11日 星期日 晴
  
  
  照例深夜去遛狗,小九和一只叫熊熊的秋田犬意外相逢,于是,它们疯了一般追逐起来。想来也是,虽然身边人人都爱它,可是,它又如何懂得我们的语言,我们又如何了解它真正的喜好。想起老孙趴在地上摇头晃脑地与小九对咬嬉戏的样子,我不免唏嘘。我们如此尽力去扮演一条狗,可狗却未必真的高兴。
  
  老孙是个颓了的摇滚青年,他爱音乐,爱动物,爱生活,可生活总不爱他。他和小九相处得极好。我曾笑话他是小九的男朋友,他也不恼,只是张着双大手,声嘶力竭地和小九玩着“久别重逢”的游戏。
  
  知道小区院子中央有几只流浪猫,早前看见过有好心人在喂它们。遛狗回来,小九好奇心来了,非要去看看,结果被猫扇了一记大耳光。我站在旁边,看那几只大猫在黑暗中森严阴冷的眼,还有那高高耸起的腰,不由得后背发凉。我对猫这种动物一向敬而远之。它们守着地狱的门呢,能不阴气重重吗?小九在花园中央被一只大黑猫的连环大耳光扇得步步后退,我原本是想袖手旁观,可忽然发现周围竟然还有另外三四只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附近了,仔细观察,对我们隐然已成包围之势。我一个哆嗦,魂飞魄散,牵着小九箭一般地溜回家了。
  
  韩东有篇写猫的短篇,叫《花花传奇》,写得不错,有他一贯的风格,叙述平淡真实却能看见生活的荒诞性。台湾的朱天心写过一本《猎人们》,也很好看。但是,他们一点也改变不了我对猫的看法。尤其是在这个恐怖的夜晚。
  
  还是狗好,它们容易接近。可是容易接近的就一定是好的吗?佛家也有阿修罗,面目可憎但菩萨心肠,地狱中的罗刹更是如此,脾气火暴的它们天天要喝烧红的铁水解渴,可地狱缺了它们怎么行呢?我只能说,我没有接近过猫。没有接近过的总是容易让人觉得生分。
  
  好比走廊上日日面熟的姑娘,却从不曾有过言语。偶一日交谈,发现人家也是个春天呢。
  
  
  
  出城记
  2007年8月2日 星期四 晴
  
  
  
  我坐在台阶上,面前有两棵树。一棵柿子树,另一棵还是柿子树。
  
  呵呵,向鲁迅先生致敬一下。他老人家写文章就是这么写的。旁人说好,也有人说有病。“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你觉得是好还是有病呢?对这句话的评价以及理由能充分显示你的文学鉴赏水平。
  
  琢磨一下,给你三分钟。
  
  坐在台阶上的我,脑中闪过无数念头,文字排着队,一个一个地从我面前经过,它们向我扮着鬼脸,吐着舌头。可惜一个美好的黄昏,一个梦幻的片断,马上被小九破坏了。它在树下拉了一泡海屎,又拉了一泡,还拉了一泡。后,它拉了四泡。可怜的姑娘啊,它带着满腹的屎尿陪我穿越了整个北京城。它委屈地站在石榴树下看着我,我用一副关切的神情注视着它。我们友善地达成了和解。尽管我把铲子递给它时,它撇了撇嘴。
  
  哦,这是我的院子。在离北京城三十公里的地方,我有了一个院子。塞纳特曾说,城市是陌生人的聚居地,它的核心便是带着面具和谐相处。那乡下是否也这样呢?应该不是吧。于是,我就来了。
  
  我想象着自己在窗前码字,石榴树就在我的眼前,太阳照进我的院子,小九在院子里踱步,我可以看见蓝天,可以看见星星。我不用挤电梯,不用在回廊里发呆,不用在落地窗前看楼下的民工打架,不用每天和小九在角落里孤独地丢球。我离开了该死的城市。我终于离开了。
  
  门前的丝瓜已经长出个儿了。房东说,你想种点什么就种吧,从今天起这两株丝瓜秧子都是你的了。我站在那里,犹豫了半天。每天浇多少水?是否要拔草?不会还要打农药吧?这是个问题。我这个被城市同化的家伙,木了。
  
  院子附近是一个军用机场。我牵着小九去看了看。我们趴在铁丝网前发呆。旁边是一大片高度及膝的绿草,和一排冲天的白杨树。小九沿着小路跑去,我远远地看着。它看上去有些孤独,我想,是否该给它找个伴儿呢?
  
  
  
  失去眼睛的小猫
  
  
  
  两个月前,我曾去外地出差。在入住的宾馆门前,我看见一个小男孩在虐待一只猫。猫有巴掌大,白白的毛,尾巴像烧焦了似的微微带点黄。它的双眼被捅瞎了,前爪也是瘸的,我站在那里,它一瘸一拐地朝我走了过来,我看见它眼眶中的血迹已经结痂,黑黑的,望着我。后它选择趴在了我的脚面上。小男孩兴冲冲地跑过来又将它踢了个筋斗。
  
  我想起了儿时的我。我和他干过一样的事情。就在不远的过去。一时之间,时光的泥水溅满全身。我制止了他,然后将猫抱了起来。宾馆后面是一大片荒野,我在窗前每天都能看见的荒野,我跑到那片荒野中,将猫放进了草丛里。它朝我叫了一声,黑黑的眼洞凝视着我,仍然艰难地朝我爬了过来。
  
  我养不了你,宝贝。有尊严地死去吧,总好过被一个孩子残忍地杀害。原谅他,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说完,我将它往草地深处放了放。离开了。当晚暴雨,我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不知道它是否还活着。有那么一瞬间,我隐约听见猫的叫声。但我以为那是错觉。拉上窗帘,便睡了。
  
  那晚我做了一系列关于猫的梦。我梦见童年时的那只猫去了荒野,将这失去了眼睛的小猫驮到背上,远远地走了。我还梦见配配变成了猫神,它像一个人一样站在那里,远远地望着我笑。而我,就是那个小小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男孩。
  
  男孩站在荒野中,感受到荒野中有风,荒野中,其实还有爱。
  
  
  
  
  双子座男人
  
  
  
  有时真的很羡慕配配的生活。一个英俊的浪荡子,一个酷酷的思想家,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
  
  常见它端坐在客厅的一缕阳光下,那么安静,那么凝神,似乎在想些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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