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监管=法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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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东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194189
出版时间2018-06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168元
货号3082500
上书时间2024-12-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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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杨东著姚庆海总主编的《区块链+监管=法链(精)/大数据金融丛书》所提出的区块链与监管相结合,能够解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潜在数据信息风险,为政府提供更有效、更高效地满足监管合规要求的信息技术和数据支持,辅助政府提升风险检测识别效率和降低监管工作量,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实现平等、公开、透明、高效、安全、可靠的监管体系。在数字文明背景下,区块链将为社会治理带来更多的可能性与机遇。
作者简介
杨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筹建负责人、互联网与信息法律研究所执行所长。全国人大法工委、财经委“证券法”、“期货法”、“电子商务法”立法和修改课题组和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委员(顾问)。
目录
《区块链+监管=法链》是首本系统性论述“区块链+监管”的专著, 也是第一本将区块链与众筹理论、Token经济学、数字文明相结合阐述的著作。本书从区块链的历史、“区块链+场景”、“区块链+风险”等多个角度全面解析当前的区块链行业, 创新性地提出了“区块链+监管”, 即“法链”的概念, 系统性阐述了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监管, 并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区块链+监管”的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
内容摘要
杨东著姚庆海总主编的《区块链+监管=法链(精)/大数据金融丛书》(RegChain)是中国第一部系统性论述“区块链+监管”的专著,也是第一部将区块链与众筹理论、Token经济学、数字文明相结合阐述的著作。本书创新性地提出了“区块链+监管”,即“法链”(RegChain)的概念,系统性阐述了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监管,并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区块链+监管”的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
第一编从区块链的历史谈起,提出区块链技术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基础技术,更是开启未来数字经济、数字文明的一把钥匙。
第二编阐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重要场景内的应用状况。
第三编全面论述了区块链及其应用的风险问题,包括区块链自身的技术性风险以及ICO、虚拟货币、
数字货币交易所的风险,探索了未来基于区块链的新型交易所的模式,并对层出不穷的伪区块链创新进行了分析,帮助投资者识别。
第四编分析了当前金融监管方式和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基于区块链的规制系统将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区块链+监管”,即“法链”是未来监管的新方向。诸如贵阳、青岛、娄底等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探索“区块链+监管”的可能性,并且已经有了落地实践的项目,地方的监管创新将会带动我国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五编讲述了未来如何监管区块链行业。该部分吸纳了笔者及其团队近年来在日本、英国等地金融科技监管考察的成果,并结合实际分析了其对于我国区块链行业监管的借鉴意义,进而得出如何在中国语境下监管区块链行业。
精彩内容
Token(通证),也就是所谓的代币,其本质是数字化的权益凭证,是近来在市场上各路开发者基于如以太坊这样图灵完备的区块链脚本,通过智能合约创建不同的应用程序而发行的凭证,用来管理平台、
给参与者分红、鼓励参与者参与社区建设等,保持整个应用程序是一个完整的生态体系。
通证与众筹也存在紧密的关系。早在2015年10月的《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的书中,笔者就提出了“众筹社会主义”,认为众筹可能是人类社会继股份制以后的“第二个伟大的制度发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从经济法学研究的视角来看,笔者将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的社会变革归纳为两个方面:(一)“微思维”兴起所引发的观念变化。微信(WeChat)开创了一个平等交流、万众交流的平台;微众银行(WeBank)开创了大众金融、普惠金融的又一种模式;微金融(WeFinance)则开创了金融智慧的汇集地与交流处。众筹社会主义同样凸显了一种微社会(WeSociety)的内涵,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广大人民能真
正创造财富,享受金融福利,这与马克思“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论断相契合,体现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空间延展带来的社会关系变化。传统法律规制的是物理世界的行为,而如今,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虚拟世界与物理世界产生了深刻的渗透和融合,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已不仅仅是物理社会关系,还有虚拟社会关系,这必然会引发传统法律、社会理论体系乃至传统金融模式的再造。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就是一场众筹革新,而革新的成果正是众筹社会主义的实现。
众筹当中也有股权众筹、产品众筹、公益众筹、
债权众筹(P2P)四大类。通过众筹的手段和方式,最终体现的是:参与众筹的人享受的权益,可以是股东权益,也可以是收益权的权益,也可以是产品的权益,也可以是其它公益类的权益。所以,“众筹制”实际上能够打破金融中介,实现了把消费者变成股东、利益关联方,把员工、各类参与方变成利益共享的主体。在一个生态里,通过众筹的模式打破了中间环节,使得每一个项目的参与方都能够平等地享受相应的权益。这样就改变了过去通过股份制,股东、资本家才能够获得暴利的金融垄断的局面,使相关参与方、普通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方,都能够获得合理权益。这样一个机制,具体就通过通证来体现出来。
通证经济和原来传统的众筹唯一的区别,或者是进一步延伸,就是和数字化凭证相结合的模式。进一
步而言,打破了传统资本市场交易所对于二级市场交易的垄断,使得金融脱媒直接交易的模式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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