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刘峰江为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法学系主任,2016年考入武汉刑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师从我国刑法学家莫洪宪教授,2020年获取博士。迄今共发表十多篇,其中CSSCI三篇,参与编写学术著作、教材多部。
目录
本书对严重危害社会构成犯罪的行为实施之后, 行为人所采取的具有积极意义可以导致刑法从轻从宽处罚的罪后行为进行了理论定义与特征描述, 对涉及罪后积极行为的相关刑事立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结合司法实践, 从立法原理与解释层面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指出了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中存在的缺憾, 并创设性地提出和构建了罪后积极行为阶梯评价方法。本书不仅弥补了当前国内罪后行为免罪、免罚评价的理论空白, 而且为司法实践中依据罪后积极行为精准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据。
内容摘要
本书对犯罪之后根据行为人的积极表现而采取从轻从宽处罚的相关刑事立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结合司法实践,从立法原理与解释的层面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指出了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中存在的缺憾,并创设性地提出并构建了罪后积极行为阶梯评价方法,不仅弥补了当前国内罪后行为免罪、免罚评价的理论空白,而且为司法实践中依据罪后积极行为精准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据。本书论述了罪后积极行为的概念及刑法上对之进行正确、恰当评价的模式、方法。对我国刑法罪后积极性行为评价的具体适用进行了整理、分析,对不完善之处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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